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潮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11-13 10:20
发布单位: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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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潮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8号提案答复的函


卢伟星、吴树浩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升潮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改革开放40年多来,广东的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但总体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基层经济基础薄弱、医疗卫生资源严重不足等问题摆在面前,迫切需要通过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对存在问题逐一破解,努力实现就近就地解决百姓的就医需求。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均衡发展,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强龙头、固枢纽、稳网底、建队伍、提内涵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资源下沉,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投向基层,把更好的人才、技术、政策、机制引向基层,推动公共资源向县、镇、村下沉,促进医疗卫生优质资源在县、镇、村的均衡布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补齐发展短板

(一)加强县级医院建设

一是升级建设县级人民医院。饶平县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新建项目,该项目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设计建设,总用地面积100.928亩,总建设面积97676.84平方米。项目已于2018129日开工建设,2020年主体建筑建设完成,并于20233月投入使用。潮安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包括全院外环境改造和手术室改建,住院楼扩建,增加床位270个,建筑面积11442㎡以及门诊住院综合楼改建,改建面积12500㎡,全部于20216月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升级建设县级妇幼保健院。饶平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址新建项目,该项目按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设计,占地面积34.2亩,规划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工程于2018929日开工,建设门诊综合楼、住院楼、医技楼,已于202012月完工并全面投入使用。潮安区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项目,该项目工程新建住院楼,新增床位110张,于201812月开工,20213月工程竣工,并于202112月投入使用。三是升级建设县级中医院。饶平县中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02平方米,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项目于201871日正式开工,20205月竣工验收,并于20229月完成装修及配套项目后投入使用。潮安区中医医院新建项目,该项目建设用地39.913亩,建筑面积11640平方米,设置床位150张,按“二甲中医院标准”设置。项目从2018913日开始动工,已于2021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

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2017-2019年,我市先后完成全市各县区22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其中饶平县共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13个,潮安区7个,湘桥区2个,现都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新丰中心卫生院(饶平县第二人民医院)新建升级项目,该项目按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设计,建设规模40500平方米。项目于2017101日正式开工,20191230日建成,并于202011月实现门诊部开业,20216月全面投入使用。通过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环境,强化医疗设备配给,解决了所有基层卫生院的业务用房欠缺问题,各县区基层医疗机构患者就医环境得到改善,基层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得到了加强。

(三)加强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

20172019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市582所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任务的补助资金(每所16万元)共9312万元;2017-2018年,我市各级财政共筹集配套资金约3500万元,完成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595所共5万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省财政补助的三年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潮州市20192021年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卫〔201928号),2019-2021年我市完成建设村卫生站183所,至2021年底,我市总计建设村卫生站778所,全部建设完毕,并为村卫生站配备38种日常诊疗所需设备,实现我市村卫生站“应建尽建”,完成我市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任务。

二、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20203月潮安区、饶平县县域医共体分别挂牌,并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潮安区、饶平县先后成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由县区政府主导,当地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健、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潮安区、饶平县进一步整合升级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新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一是加强医共体总医院建设,打造优势龙头。饶平县人民医院新建项目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建设并投入使用。与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签订托管协议,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派驻管理和医疗骨干,弥补该院高端人才不足的短板。开设名医工作室,成立卒中中心、胸痛中心。至2022年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超70项,多种术式开创县域乃至市域多个首例。医疗收入2.04亿元,同比增长28.30%;门诊就诊病人345125人次,同比增长56.91%;开展手术3919台,同比增长54.60%,其中三四级手术量1546台,同比增长115.49%,微创手术869台,同比增长121.12%;出院病人CD型病例4912人次,同比增长37.06%,病房危重症抢救率上升26个百分点,极大提升饶平县县域医共体的服务能力。二是整合医疗服务资源,合理分配医疗任务。加强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联动,落实“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内联合诊所和联合病房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潮安区逐步建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心电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和统一核酸检测,逐步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三是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潮安区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招投标,目前已完成设计评审、系统建设和初验工作,已进入试运行阶段。饶平县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已招标完毕,进入实施阶段。

2023年,我市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今年2月初,省县域医共体专家组到我市进行调研指导,现场调研潮安区县域医共体,并召开座谈会,对我市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32日,我局组织召开潮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会,潮安区、饶平县分别就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作了汇报,与会人员就如何推进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展开探讨。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对我市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的调研和督查,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目前,潮安区、饶平县已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域医共体体制机制,潮安区将原来的两个县域医共体合并,推进县域医共体管委会建设,确定县域医共体总院,并落实总院法人登记;饶平县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覆盖范围从原5个乡镇卫生院扩大到全县22个乡镇卫生院。

三、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培养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我市认真做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一是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力度。我市2017-2022共培养1146名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别),到2022年我市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已达3.45名。二是加大儿科医师、产科医师和助产士培训力度。2017-2019年,我市共完成儿科转岗培训36名,产科医生(助产士)培训103名,圆满完成省定培训任务。三是扩大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规模。争取更多的医学卫生人才订单定向培养名额,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更多的新鲜血液,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规模逐年扩大。我市卫生系列订单定向培训名额从2013年的44人增加到2022115人,2023年又增加到149人。2017-2022年共招收订单定向医学生465名,为基层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的人才。四是加强基层人才技能培训。组织举办潮州市基层医疗人才填洼计划基层卫生技能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滚雪球”培训、同心圆乡村医生培训等一系列培训班,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需求。202210月,潮州市卫生健康局、潮州市医学会联合广东省易方达公益基金会,委托中山大学举办了“潮州市易方达‘乡村振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研修班共两期,对全市各县区乡镇卫生院(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共计80名学员进行脱产培训。

(二)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水平

为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想方设法提升层医务人员待遇水平。一是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 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工作。20218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机制的通知》(潮府办函〔202136号),推进各县区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 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工作。经市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至2022年底,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共计2768人,2022年财政落实保障资金23261.38万元,人均财政保障8.4万元,达到应保障资金81.75%,各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待遇基本达到公益一类单位标准,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明显提高。二是提高边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标准。2017年对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2018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岗位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核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补助经费。2017年起,按实际编制数,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按每人每年1.2万元、1万元的标准核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补助经费,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四是提高村卫生站医生补助标准。2017年起,省财政对村卫生站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个行政村2万元,2023年又提高到2.5万元,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工资待遇和综合条件上对卫生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基层医疗机构尚未全面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基层医务人员薪酬相对较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困难,高学历、高层次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引不进、留不住。镇卫生院空编严重(最多的达到40%),人才严重匮乏导致基层医务人员数量不足、配置结构不合理,部分专科专业人才欠缺严重,业务开展困难。其中,人才缺乏最严重的是村卫生站,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暂时无法将乡村医生纳入管理,村医退出机制尚未建立,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推进困难,村医年龄老化十分严重,村医引进难度大,尤其是一些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存在“青黄不接”的现象,严重制约了村卫生站发挥县、镇、村三级卫生“网底”作用。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仍较薄弱

由于基层人才缺乏,很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建设难以开展,综合服务能力、业务水平无法得到有效的提升,再加上资金紧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多无力配备大中型医疗设备,造成部分医疗服务因为缺乏相应设备而无法开展,许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难以准确诊断,致使病人异地就医或是往上级医院求医。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滞后

基层卫生院上线基层医疗和公卫系统之后,缺乏配套的基层信息管理人员,造成各基层医疗和公卫人员操作系统的不熟练,以及对系统功能、网络安全的不了解。基层医疗和公卫系统目前只应用于基层卫生院一级,没有覆盖至各村卫生站一级,村站医生对服务对象进行医疗时无法实现医保在线结算,进行公卫服务时无法实时对公卫系统进行录入,只能填写纸质资料后待乡镇卫生院进行收集录入。而村卫生站村医年龄老化,学历水平和知识结构存在的不足,基层医疗和公卫信息化难以在村一级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投入,全面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鼓励并引导基层医疗机构突破“公益一类”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加大对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投入,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特色科室建设、设备仪器采购等提供财政一定的保障。

(二)加强人才培养,大力引进人才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帮扶,市级医疗机构托管及对口帮扶等方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大力引进人才,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才门槛,提高基层卫生人才薪酬待遇,加强人才吸引力,同时还要在公众和生活上关心人才,为基层卫生人才提供更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以及提升进步的平台和通道,更好的留住人才。

(三)推进县域医共体达到“紧密”标准

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推进力度,推进县域医共体“六统一”的落实,县域医共体达到“紧密”标准,提高医共体的自主权,激活医共体活力,充分发挥医共体自身主观能动性,推进县域医共体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合理规划县域医疗资料,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四)推进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完善乡村医生保障机制,鼓励各地通过购买社保养老保险等途径保障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探索将享受省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探索卫生健康人才“县管镇聘村用”,用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聘用机制和退出机制,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纳入管理的村卫生站实行“五统一”管理,统一村卫生站工作职责,统一人员招聘和退出标准,统一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统一药械和业务管理制度,并统一落实绩效考核,最终实现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推动乡村卫生人才良性流动。实现村卫生站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广大群众就医。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底子薄、基础弱,如何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便利优质的医疗服务,一直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重点课题。我市将继续大力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卫生强基项目和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水平,为保障我市广大市民全生命周期健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基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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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3717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局詹益顺,1382902666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府办建议提案科,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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