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9-01 11:07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字体:

  

  

市政协湘桥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潮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提案收悉,这个提案非常好,对进一步提升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感谢你们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提案得到有效地办理。经综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固废条例》)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要求,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通过全面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健全回收利用体系,实施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据统计,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能得到综合利用处置。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

  市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同志多次指导要求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主动协调、全力推进,多次带队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和检查,压实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规范全市固体废物转移、处置的行为。一是印发《潮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固废法》和《固废条例》的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明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形成多方联动、协力攻坚的工作格局;二是组织开展涉固体废物企业“三个一”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走访一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企业、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企业的法人代表谈一次话、由固体废物相关企业向属地环境监管部门签一份承诺书,切实提高全市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深入开展固体废物法律法规政策宣贯,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生态环境局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新闻发布、夹报宣传、包裹贴等方式,以《固废法》为主要内容,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提高《固废法》的知晓率,促进知法守法;积极参加“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固体废物方面的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产废企业开展固体废物相关培训,邀请专家就法律法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授课。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在全市形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提高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

(三)加强设施建设,完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

一是积极推动陶瓷废物综合利用工作。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我市陶瓷废物乱堆乱放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短板不足,竭尽全力破除“堵点”、扫清“障碍”。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陶瓷企业自行建设陶瓷废物回收利用系统,目前四通、伟业、顺祥等较大型陶瓷企业都能对陶瓷废物自行消化利用;另一方面建设陶瓷废物消纳场,提高陶瓷废物回收处理能力。已建成陶瓷废物消纳场所5个,资源化回收处理中心4个,全市陶瓷废物基本可以实现无害化处置和二次利用,切实解决陶瓷废物乱堆乱放问题。我市在陶瓷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方面的做法和成效获得省生态环境厅的肯定,并在省级刊物《环境》杂志,国家级报刊《中国环境报》和新华社人民网分别作了专题的宣传报道,列入广东省“十佳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

  二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设施共3座,分别为市区环保发电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饶平县宝斗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工程。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模达到3000吨/日,在全省率先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其中,潮安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获得粤东地区首个无害化“AAA”等级评定,环保排放指标优于国标及环评标准。

  (四)大力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

一是引导企业推广清洁生产先进试用技术,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工业技术装备清洁化改造,提升企业绿色清洁生产水平。近五年来,全市超过10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实施相关改造项目后,切实提高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二是深入园区,帮助园区提高规划质量,树立长远发展思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信心。目前我是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临港分园(即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和潮州市潮安区产业集聚地(含原广东潮安经济开发区)的园区循环化改造已通过省验收;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园湘桥分园官塘片区也被省评委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单位。园区通过实施循环化改造,提高了园区内固体废物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五)落实固体废物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规定,每年均按照要求将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进行公开,并抄报省生态环境厅。同时,督促有关产废企业通过厂区公告栏、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众网站等不同方式落实固体废物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基本情况,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2021年7月,我局联合有关单位在湘桥区铁铺镇查获一宗外市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至我市倾倒案件。该案件倾倒的固体废物共计3000多吨,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经市政府同意,我局组织对该批固体废物进行应急处置,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调查,目前已调查完毕正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我局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通过高压打击态势,形成强力震慑效果,及时化解潜在的环境风险隐患。

  三、存在问题

  虽然经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煤渣、脱硫石膏等基本能得到综合利用处理,陶瓷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方面的做法和成效更是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方面,我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富余,据了解,目前市区环保发电厂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量只达到设计能力的80%,随着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吃不饱”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另一方面,与一般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印刷、服装、塑料等边角料的收集处理监督力度还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逐步将辖区内企业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纳入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固体废物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企业环保意识、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利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我局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原则同意垃圾焚烧发电厂收集处理辖区内企业产生的与一般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督促有关企业将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给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指导垃圾焚烧发电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垃圾焚烧发电厂建立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机制,充分发挥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作用,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是加强执法,持续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结合上级部门的统筹部署,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府办建议提案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