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6号(并案)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6号(并案)提案答复的函
潮安工作组,高锦沛委员:
《发展民宿经济,助推乡村振兴》、《进一步发展乡村民宿,助力乡村经济振兴》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潮安区政府、饶平县政府、湘桥区政府、枫溪区管委会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及省、市对乡村旅游的大力推进,我市涌现出一些网红村,乡村民宿也随之兴起,民宿是游客更加直接接触乡土文化、寄托乡愁的载体,民宿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乡村振兴。本次潮安工作组提出的加强规划布局、加大政策扶持及高锦沛委员提出的突出规划引领、激发投资动力、深挖文化动力等措施等措施较为科学可行,我们将以乡村旅游为重点,计划打造一批具有乡村文化特色的民宿,更好地满足游客住宿需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接待能力和发展潜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推进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
(一)推进我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以开展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镇)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深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至目前,我市有钱东镇、桥东街道办事处、意溪镇、铁铺镇、凤凰镇等5个镇(街道)被认定为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潮州饶平绿岛旅游度假区、潮州市联饶瓦岗寨生态旅游庄园、饶平县樟园生态山庄、潮州市吉骏农业观光公园、潮州市紫莲度假村、潮州市玉瑶山庄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潮州湘桥中志休闲农业园、潮州潮安区凤翔峡生态旅游区、潮州市广东绿太阳生态旅游度假村、潮安区归湖镇狮峰村、潮州市潮安区溪东种养专业合作社、潮州市爱田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饶平县绿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3个单位被认定为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其中潮州饶平绿岛旅游度假区和潮州市紫莲度假村被认定全国示范点);湘桥区意溪镇桂坑村被认定为2020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是广东省8个入选村落之一,也是粤东地区唯一一个入选的村落。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个数87个,休闲农业投资超3.3亿元,接待游客约687万人次,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超1.3亿元,带动农民就近就业约2100人。
(二)切实加强对发展乡村旅游的主导,发展乡村旅游成为各级高度重视的引导产业。出台了《潮州市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促进乡村振兴三年(2019-2021年)行动方案》,从2019-2021年每年扶持发展10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每个给予20万元的补助,同时积极统筹中央、省、市各级资金,用于扶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全面推进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示范发展。
(三)积极引导企业和周边农户发展乡村民宿,解决乡村旅游配套服务问题,以乡村旅游带动乡村民宿的发展,同时通过特色民宿的发展,让许多乡村把旅游劣势转变为优势,让乡村民宿成为旅游吸睛点,带动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
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发展乡村民宿奠定基础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扎实推进农村“三清三拆三整治”,重点推进“四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至2020年底,全市2436个自然村已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基础整治;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全部建立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2428个自然村完成村道路面硬底化,占99.67%;2313个自然村完成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占94.95%;2258个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占92.69%;1398个自然村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占57.39%;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到99.9%。全市85.3%行政村基本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40.32%行政村基本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019年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我市在粤东片区5市中排名靠前。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初见成效。“十三五”期间,先后启动和完成潮安区、饶平县、湘桥区三个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片工程建设,充分体现潮州特色和乡村风貌,示范创建成效明显。扎实推进饶平示范县、柘林和归湖两个省级示范镇、59个省级示范村的美丽乡村创建,以及饶平沿福建边界连线12个村开展省际廊道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各地在开展示范创建中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突出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突出潮州文化特征和人文地理风土,打造有乡愁有文化有灵魂的美丽乡村。已涌现了充分挖掘丰富旅游资源禀赋的英粉村、具有民间艺术传承的大吴村,具有古建筑活化的市头村等先行点,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发展乡村民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优先乡村振兴用地指标,积极探索“点状”供地
(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省级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产业融合发展、农民住房建设。涉农市县各级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乡村民宿如符合相关政策,可予以优先保障。针对乡村旅游以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其指标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说明后,可通过报省自然资源厅,根据我省按国家要求安排的指标和报批先后顺序安排使用。
(二)优化乡村旅游用地政策,积极探索“点状”供地模式。根据省的有关政策,乡村旅游项目中除永久基本农田外的未改变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用途及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和栈道用地,按实际地类管理。乡村旅游发展需要配套建设游客服务中心、住宿营地、餐厅等体量较小、散状分布的配套服务设施,为进一步完善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局积极探索“点状”供地创新模式,以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发展。
四、加强管控,简化办证手续
(一)按照《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粤府令第260号)的规定,对我市区域内的民宿进行管理登记,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对适应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制度的商事主体原则上实行自主承诺申报制度,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激发商事主体活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企业开办便利度,助力发展民宿经济,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实行“一天办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牵头联合发改、公安、财政、人社、税务、政数等部门制订实施《潮州市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工作实施方案》,将企业平均开办时间由原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重点优化企业设立登记服务,企业设立登记平均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和申领发票并行办理,平均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优化公章刻制服务和新设企业申领发票服务,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落实财政资金对开办企业首枚公章刻制费用予以补助,免费向新设立企业发放税务Ukey,帮助企业降低开办成本。
二是拓展“一网通办”,优化同步联办机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平台,在原整合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章、申领发票的3个环节基础上,进一步将企业员工参保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纳入“一网通办”范畴,实现同步采集数据、实时共享信息。商事主体依托平台一次录入申办信息、一表填报,即可并行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企业员工参保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等各环节。各部门通过平台同步办理业务,形成以“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窗通取”的协同联办机制,全面提速增效。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窗通取”专窗,申请人可在专窗一次性通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务Ukey。
三是修订“一个规定”,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以政府名义出台《潮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修订) 》(潮府规〔2021〕3 号),全面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最大限度降低准入门槛,加快催生更多商事主体。重点实施自主承诺申报制度,规定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前置审批等若干情形应当提交相关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外,其他情形申报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原则上实行自主承诺申报制度,只需提交承诺书、申报表即可登记。取消“住改商”,住宅无需“住改商”即可办理商事登记,并允许在古城区域住宅从事旅游餐饮业,全方位提升古城“食住行游购娱”业态。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多个商事主体可以共用同一地址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在我市属同一登记机关辖区的商事主体可以登记多个经营场所。
(三)强化监管,优化执法方式,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督促各类民宿经营者守信经营,助推民宿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避免对正常经营的民宿经营者进行过多干预。三是实行明码标价,落实价格公示制度。要求民宿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提供的服务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做到诚实守信,合理收费。同时接受住宿预订的民宿,应当办理预订记录,并将收费项目、收费内容等事项提醒或告知游客。
接下来,我市将积极跟进省厅有关“点状”供地政策的出台,做好乡村振兴用地指标保障,探索我市有关政策的制定。为打造适合不同消费者群体、多层次、多元化的乡村民宿产业体系提供了坚实基础。继续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以项目促发展,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示范建设,持续整合各级资金扶持乡村旅游的发展;同时深入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根据《潮州市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意见》精神,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基本完成”和“五年巩固提升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目标要求,推进全市全域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通过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风貌提升,为发展乡村民宿提供良好的基础。同时,加强指引和服务,确保乡村民宿有序发展。借鉴古城区民宿产业相对成熟的优秀经验,协商解决乡村民宿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办证难、经验管理缺乏、配套不完善等难题。立足资源禀赋,做好特色文章。利用归湖镇狮峰村、石陂村、凤凰镇旧寮村、文祠镇的坑美村、社光村、锡美村和桂坑村等乡村独特的自然景观、田园风光、体验活动、民俗文化和特色美食等资源禀赋的优势,打造特色鲜明的本地乡村民宿;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筑牢安全堡垒。把发展乡村民宿作为农民增收和旅游经济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民宿所在镇街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推动民宿经济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