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二届潮州市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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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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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礼煌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交办编号:6号)收悉,结合市房管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是党中央新时期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市委书记亲自作出批示,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协调,各项工作开局顺利。

(一)推进住房租赁平台建设。为打造一个政府主导的开放、共享、安全的住房租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住房租赁服务,也为政府部门实施有效监管提供支持,推动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2017年11月30日,市住建局与建设银行潮州市分行举行潮州市住房租赁业务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明确住房租赁平台建设战略合作事项,全市共有14家房地产商参加签约仪式,并与建设银行潮州市分行签订合作协议,迈出了共同推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的第一步。2018年1月29日,市住建局与市中行签订住房租赁发展战略合作意向书,中行积极参与潮州市住房租赁管理平台的建设,运用联网技术、数据系统信息以及网络金融工具,在客户信用评价、资金监管、账户结算、住房租赁企业和个人客户金融需求等方面,提供在线金融服务,并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发建设提供贷款等,积极推进住房租赁平台建设。

(二)推进住房租赁系统建设。2017年12月29日,我市与市建行签订住房租赁管理系统建设合作协议,明确由市建行负责潮州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及运行维护,并承担全部建设投资及运行维护费用,目前系统正在建设中。

(三)制订工作方案。2018年6月22日我市正式出台《潮州市住房租赁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组织保障,确保潮州市住房租赁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四)成立国有租赁企业。今年以来,针对成立国有租赁企业问题,我局多次与市国资委沟通协调,已经确定潮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我市第一家国有租赁企业,负责我市住房租赁具体工作。

二、存在问题

建立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是一项新生事物,目前我市尚未成熟,需要不断地探索并借鉴其他兄弟城市的经验,逐步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潮州市住房租赁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建设。

(一)年底前完成住房租赁管理系统建设,为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和房源信息核验服务提供平台。

(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导向,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住房消费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租赁消费氛围,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四)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引导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所提出的宝贵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借鉴其他兄弟城市的经验,积极推进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联系人:刘东光、李卫育    联系电话:2393312

    

附件:

1、市房管局《关于对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6号政协提案的会办意见》

2、《潮州市住房租赁工作方案》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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