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潮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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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食药监局函[2017]30号
章耀鸿等委员:
您们好!您们提出的“关于完善联动机制,加强监管,有效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会同教育、城管等部门根据职能开展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民族未来。近年来,我们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始终保持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全市辖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健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始终保持了较高水平,多年来全市尚未发生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有效地保障了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
一是坚持政府驱动。在牵头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时,把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其中。多次通过政府名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亲自带队深入全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实地检查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健全责任体系。我们充分发挥市食安办这个平台作用,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列入今年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同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把工作成效作为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县(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主动抓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市食安办、综治办、公安、教育、卫计、城管、食品药品监管及工商等各职能部门联合制订印发了《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定期组织联合督导组,深入执法一线,实地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执法检查,落实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
(一)全面清查,强化主体责任。一是市食药监、教育、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全面核查,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挨家逐户检查经营主体现场经营条件,及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
(二)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和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建立食品购进台帐,特别是对“五毛食品”的索证索票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等材料的留存情况。二是加大对韩师和潮师附件食品摊贩的整治。对于韩师地段,我局于春季多次联合湘桥区食药监局和桥东街道、卧石村委开展督查;对于潮师地段,我局于5月17日上午组织区食药监局联合城西街道、春荣居委会对潮州师范周边的饮食摊档进行摸底排查。据初步摸底统计,辖属城西街道的饮食摊档区有21家,其中符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约有4家,其余均不符合办理条件,计划由城西街道食安办为其办理《广东省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档纳入管理。
今年春季开学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多人次,排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27户次,责令整改275户次,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无证无照小餐饮店217户次,其中符合办理许可条件的已有126户提出办理许可证件申请并已发出许可75份,乡镇街道发出食品摊贩登记卡45份,专项检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推进科学监管,提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扎实引导推进全市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积极开展“平安餐饮”建设和“明厨亮灶”改造,构建了引入公众监督、促进经营者自律,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社会共治的学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二是结合年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任务,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为校园周边餐饮单位提供过程检查、指导、食品检测、厨房视频集中监控、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服务,全面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监督公示、远程视频监控和风险监测评估的综合监管机制,逐步提高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等次。
三是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2017年,市政府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条件下,专门划拨专项抽检经费,将全市人均食品抽检量从每千人0.6批次提升到每千人1.5批次,同时大幅度提升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抽检频次和重点食品覆盖面,定期在政府网公布监督抽检有关信息,引导在校师生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多次联合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近年来,市食药监局、教育局组织宣传人员,共走进中小学校172所,发放宣传资料22400份,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1752场,向在校学生教授健康教育课1432节,召开主题班会9231次,制作班级食品安全宣传栏4515块,推送食品安全知识信息25005条,举办校园食品安全座谈会836场,向广大师生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二是注重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举办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班,并组织全市学校校长、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到市区绵德幼儿园、城南中英文小学等优秀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现场观摩省级示范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共组织122场次专题培训班,培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500多人次,有力提升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三是以校园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了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检阅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控制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无证经营现象。部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存在无证经营或持无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问题。二是食品原料采购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原料采购未索取相关票证,未建立规范的食品原料采购台帐,个别食品来源不清,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卫生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仍存在部分小、散、乱的局面,有的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发证的要求,食品小摊贩流动性大,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接下来工作安排
(一)加强监管,进一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将进一步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经营单位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改造升级硬件设施、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加强内部从业人员培训,从而提升自身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在今后的日常监管中,我们将继续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列为监管重点,加大检查频次,结合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全覆盖、全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其整改。将紧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规定(试行)》要求,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覆盖全市的“双随机”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二)认真依法履职,继续严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许可准入关。一是充分把握经营单位现场情况,严格按照经营单位软硬件条件,核定餐饮单位经营类别及范围,防止出现超范围、超能力经营的情况发生;二是根据我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绝大部分规模较小的实际,紧紧把握省局关于小餐饮规范意见的四个“基本”,在具体许可审查工作中,将“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进一步细化,并以此帮助其进行整改,使其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纳入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范围。三是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在许可阶段,将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来抓,要求所有餐饮单位都必须按规模配备符合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都必须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同时按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
(三)宣教结合,提高经营者与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为提高学校食堂经营者及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构筑食品安全防线,一是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在市牌坊街、市人民广场和各县区乡镇人流密集的街道前悬挂宣传横幅和摆放宣传展版,播放宣传片,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知识;二是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我局积极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并联合学校幼托机构举办现场会,邀请学生家长、市内各中小学、幼托机构、新闻媒体等实地参观学校食堂并跟踪报道;三是开展主题日活动。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舌尖上的安全”主题日活动,又餐饮服务单位向参观者展现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严把原料购进关和审核关等措施;并采用“明厨亮灶”作业方式,让消费者见证菜品制作过程;还有通过制作食品安全公示栏,将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等内容公示上墙,在餐桌上放置文明餐桌行动宣传语;四是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学校充分利用校内黑板报、宣传栏、小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辨别能力,教育和引导学生建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五是要求学校对外承包食堂的,必须严格按照准入要求,并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六是要求学校要经常进行自查,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要制订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的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七是以示范促规范,通过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逐步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示范群体,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提高的目的。是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年度培训工作,全方位提升学校食堂整体安全水平,及时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腾 1300531883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府办建议提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