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4号系列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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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4号系列建议的答复
许锦深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提出的第14号重点建议《关于在市城区增设公共停车场建议》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调研论证,总结了我市停车系统的存在问题,并综合会办单位的意见,提出以下针对性的措施。现答复如下:
一、近几年来,随着我市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激增,停车泊位数量明显滞后于汽车消费的增长,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医院、学校、市场周边片区,乱停乱放现象较为严重,导致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影响了市民的生活质量,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我市城区停车现状的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停车需求迅速增长,停车设施特别是公共停车场建设严重滞后。
据交警部门提供资料,市区现有小汽车保有量达20多万辆,而现有社会公共停车场9处,可提供停车位约996个,加上路边临时停车位约5000个,共约6000个。而根据国外大多数城市的经验以及国内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经验,城市总体停车泊位供应总量应该在1.2~1.5泊位/车的水平上,并按照公共停车场占15%左右的比例计算,现状潮州市区需要大约2万个公共停车泊位,而停车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已建可提供公共停车泊位远远不足,且随着机动车快速增加,市区停车资源特别是公共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相当严峻。
2、各类停车设施利用整体协同不够,管理方式有待改进。
停车特征调查结果显示,由于目前城区划定的路边停车泊位停车没有实行收费,使得路边停车带十分“抢手”,很多驾车者宁愿把车停在路边,甚至是违章停车,也不愿意进入路外公共停车场或配建地下停车场(库),说明市区现有路边停车带、路外公共停车场等停车设施不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能协同运作,通过利用市场收费机制,有效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因此需要根据各类停车设施的特点,明确各自的功能定位,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实现停车设施的整体协同运作。
3、停车信息发布渠道不畅通、停车泊位标线不清晰。
由于没有停车诱导系统及停车泊位标线不清晰,导致驾车者不能及时了解到市区停车泊位信息,一方面导致部分停车场的利用效率不高,另外一方面也使得许多机动车因为寻找泊位而在路面上绕行,使得路面动态交通的进一步拥堵。
本次重点建议中提出的加强市区公共停车场地及设施的规划建设,严格按标准规划建设停车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高效有序的停车场管理模式等建议均非常切合我市实际,可操作性强,能较好地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我们赞同该项建议。
二、在各层次城乡规划中加强市区公共停车场(库)的规划。公共停车场作为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在城市总规中已作出相应安排。根据《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机动车大型地面公共停车场若干处(含现状已建及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2万平方米;同时,我局组织编制的《潮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综合研究(规划)》重点对交通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包括城市停车系统规划,确定公共停车场的具体数量、分布和用地规模,以及建设、运营模式等。通过《潮州市中心城区控规》将总规及专项规划中确定的停车场予以落实到具体用地空间上, 加强规划管控,以满足规划期末城市发展的停车需求。
随着潮州市行政区划调整,潮安县撤县改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我市组织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城区由原约151平方公里增加至约514平方公里(包括中心城区-凤泉湖组团和潮安-高铁组团)。在编的《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提出充分运用行政、经济与市场等手段,严格控制占道停车位的数量,逐步形成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路边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行政区划调整和机动车保有量激增的实际情况,对停车设施规划作出相应的规划调整。到规划期末(2030年),我市共需停车场用地160公顷(含社会公共停车场及附属停车场),提供停车泊位5.3万个,其中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凤泉湖组团)落实到用地上的公共停车场面积增加至约45.6万平方米。
三、提高附属停车场(库)的配建标准,加强规划配建管理。目前我国现行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是由公安部及建设部于1988年联合颁布,1989年实施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按该规范,如住宅配建停车位标准最高仅为0.5车位/户,配建标准相对滞后。我市已批准实施的《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各类功能的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提出了更高的配建标准,并严格执行。如对于新建住宅区,我局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规定区内每户或每1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应至少配置一个以上的小汽车停车位(停车库按27-35平方米/每车位计),并鼓励通过合理设计建造地下或半地下车库,以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有的住宅区达到每户2个小汽车停车位,有效地解决住宅区的停车问题。在工程规划验收时,我局严格把关,确保配建的停车场(库)按规划要求落到实处。另外,我局还支持和鼓励开发商或小区业主对旧住宅区进行改造,如利用住区内的集中绿地进行改造,改建成地下或半地下车库,车库顶再种植绿化,既节省土地资源又能保留绿地。或利用改造原有绿地设置地面停车场,可按车位分隔种植乔木,形成树阵,地面铺植草砖,既是停车场又是绿地,改善住宅区环境。以上改造方式均能较有效地缓解旧住宅区停车难问题。
对于大型的商业、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我局均要求应按规范及实际需要在各自用地内配建停车场(库)。如枫溪广场周边车流量大,交通密集,现状缺乏停车泊位,在审查财富中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时,我局要求应配建1200多个停车泊位(含约30个货车装卸泊位),并在临城市干道一侧配建出租车及公共汽车泊位,以满足项目及该区域的停车需要。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具有适应性强、占地面积小、空间利用率高、布置灵活等特点,可利用闲置旧厂房、老旧小区进行改建,以最大限度利用空间解决停车问题。目前我市在智能机械式立体车库的建设上做了一些有益尝试,比如雅典庭园B区即建设了智能机械化停车场,以增加该住宅小区的停车泊位,近期,市中心医院也将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启动已规划停车楼项目的建设,以解决医院停车难问题。市有关部门将根据实施后效果,将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楼作为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人流密集地区解决停车需求的有效措施向全市推广,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公共停车位的供给。
通过提高附属停车场(库)的配建标准并加强规划管理,保证住宅区、公共设施等处停车场地的建设落实,能够减少了车辆的乱停乱放现象,为我市消除交通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加强停车秩序的宣传及管理,明确停车标识,引导形成良好停车秩序。去年以来,市公安局加大了交通管理力度及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全天候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整治力度,对乱停乱放车辆实施拍像抄告或拖移。二是完善市城区交通标志标线施划,做到停车标线清晰明显,并充分利用有限道路停车资源,科学规划停车场地。三是在人流量密集的场所(如在中心医院、市医院、城南中英文学校)前路段设置固定岗哨,派出专人维持交通秩序,对车辆停放严加管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公安交警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台、“凤城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对违规停放、整治"僵尸车"等进行报道曝光,提高市民规范有序停车自觉性。五是在凤城交警微信公众号设置城区各停车场导航指引,方便群众提前做好停车规划,少走弯路,缓解交通压力。
五、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明确职责,建立高效有序的公共停车管理模式。国土部门严格土地用途管理,按城市规划确定使用性质对应的用途出让土地,防止擅自改变规划停车场土地用途的行为;文广新部门要在现有的公共文体广场及新的体育场地设施中安排停车场地,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或建设智能机械化立体停车楼,以增加停车泊位的供给;城管部门则加强巡查,清理在道路停车带上摆摊设点经营和设置障碍影响停车的行为,并已形成长效机制,市区停车秩序及占用路边停车位的现象有明显改观。
建议市政府落实职能部门按照统一管理、管理和经营分离的原则,探索建立道路有偿停车管理新机制,可参照其他城市已实行路边电子“咪表”按时收费成功经验,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和标准,通过收费,提高路边停车周转率和路外停车的使用率,使路边停车特性得到有效改善,路边停车效用得到充分发挥。
六、支持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停车场(停车楼)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在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由于社会公共停车场的投资主体发生变化,不再单一由公共财政出资建设,且建设公共停车场回收成本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很多投资者不愿意投资或经营公共停车场,建设资金匮乏,由于历史原因加上部分规划的停车场用地没有按规划的使用性质出让,导致规划的停车场没有实施。建议由市政府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制订公共停车场土地出让和建设经营的优惠措施,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公共停车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形成多元化投资体制,一是积极推进PPP投融资模式运用于我市停车场地建设,由市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局等部门积极推进PPP投融资模式运用,并出台相关政策,本着“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引导资金投资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和技术的优势,这对减轻市财政的压力,加快完善项目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是推动政策性金融支持停车场地及立体车库建设项目,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推动市区停车场地及智能机械式立体车库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以提高投资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七、因地制宜,实施临时停车场的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在医院、学校等人流集中场所、路段,结合用地条件,开辟临时停车场地,如在城南中英文学校、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充分利用周边空地或旧厂房开辟为临时停车场,在古城区利用老电机厂、老橡胶厂废旧厂房改建为停车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近期, 为解决古城区停车难,缓解古城区停车位不足问题,市政府已落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金山大桥下、上水门东北侧、原彩瓷总厂等若干处临时停车场的建设,以改善古城区交通环境。
潮州市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