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加强出租车、网约车的营运管理,提升潮州名城形象》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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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放青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出租车、网约车的营运管理,提升潮州名城形象》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我市出租车服务质量长期较差,人民群众极不满意的问题,为切实提高我市的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启动出租车行业大改革。具体情况如下:
一、明确了指导思想
坚持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二、制定了工作目标
实现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成功转型升级,促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范有序发展,新老业态协调融合发展,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和获得感。
三、成立了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出租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出租汽车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制定重大政策和措施,研究解决出租汽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促出租汽车改革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奕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组,分别是维稳组、政策组和宣传组。其中政策组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维稳组由市公安局负责。
四、分步实施了改革
(一)前期调研阶段
组织对辖区的出租汽车行业基本情况进行调研,为全面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1、传统出租车市场的基本情况
(1)出租车的转型升级过程及目前的运力结构
潮州市出租车行业开始于90年代初期,车型以7座“面的”为主,大多数以低运费、拼客的方式运行于市区外围及往返周边市的旅客。经过第一轮的更新换代,到2005年,我市出租车彻底淘汰了“面的”车型,发展为5座“的士”。
我市共有出租车企业6家,出租车912辆,其中市区4家:潮州市津汽出租汽车有限公司340辆,潮州市鸿伟汽车出租有限公司211辆,潮州市合众汽车出租有限公司200辆;潮安区1家:潮安吉通运输有限公司61辆;饶平县1家:饶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50辆;潮州市绿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50辆(新能源汽车)。
(2)出租车经营权使用情况
我市出租车行业起步发展时期,全国、全省对出租车的管理都未有统一的规定,市政府于1993年颁布了《潮州市出租小汽车客运管理规定》,并先后于1998年和2005年作过二次修改,2005年改名为《潮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定》,明确将出租车行业归属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同时规定了出租车经营权的出让方式由有偿使用逐步向招投标无偿使用过渡。2010年起,我市开始执行省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由于历史原因,全市的出租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不尽相同,有3年、4年、长期、无明确使用期限等多种情况。甚至同一企业拥有的经营权指标,也包含了以上不同类型的情况。2010年出台的《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未对《办法》实施之前已审批的出租车经营权做明确规定。因此,我市对出租车经营权一直没有采取措施进行调节,长期沿用“经营权顺延”的做法,只要出租车到达报废期限且报废手续齐全的,均给予更新。
行业退出机制长期缺失,是我市出租车行业整体服务质量较差的根本原因。
(3)出租车运价标准
2005年以前,我市出租车运价标准为:一类车型8元/3公里,二类车型7元/3公里,三类车型6元/3公里;2005年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调整为:一类车型5元/2公里,二类车型4元/2公里,三类车型3元/2公里;2013年经物价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后,批准调整为一类车型10元/2.6公里,二类车型9元/2.6公里。(排量1.6升为一类车、排量1.3升为二类车、排量1.3升以下为三类车)。
(4)财政补贴情况
自2010至2013年,我市出租车的中央财政燃油价格补贴平均每辆约10000元/年。至2015年,国家油补政策做了重大调整,明确油补资金重心向公共交通转移,出租车补贴以2004年为基数,逐年下调15%。至2015年,出租车的燃油价格补助资金下降为约3000元/年。
2、网约车的基本情况
因各种原因,我市至今未能掌握“滴滴”等网约平台公司在我市运营的实际情况。
(二)政策筹备阶段
1、出台《潮州市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行业实际,围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司、车辆、驾驶员的准入条件和监督管理等具体内容,我局于2016年底起草了《潮州市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2、研究传统出租车经营权改革方案
传统出租车经营权指标是传统出租车行业管理的根本所在,需要积极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一方面,经营权顺延必然导致行业社会责任感极差,企业主体责任不明确,企业内部管理松散,行业服务质量及整体素质低;另一方面,经营权问题是历史长期积累形成的,涉及面广,处置难度极大,且存在诱发群体事件的可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我局明确了“近期只出不进,中期运力调控,远期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并按以下计划分步推进:
(1)对有明确使用期限的指标,超期但已投入车辆运营的,按出租车使用年限,报废一辆,收回一个指标;
(2)对无明确使用期限(包括长期)的,参照《办法》中“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期限为5年至10年”的规定执行。自审批之日起计,超过10年的,每报废一辆,收回一个指标。
(3)参照《广东省出租车管理办法》“取得出汽车经营权许可18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投入营运,或者在经营期限内180日未营运的,由原许可机关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其出租车经营权”的规定,对规定发布之日起,起过期限未投入营运的经营权指标全部收回。
(4)当市场出现运力供不应求时,按《广东省出租车管理办法》实施服务质量招投标。
(三)全面推进阶段
自今年一月份开始,我市的出租车行业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1.实施网络预约车公司的审核许可。
在各级各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基于全国服务范围的本土网约车平台公司“潮运快车”已完成了前期的筹备工作,数据率先接入了交通运输部的监控平台,目前正在进行省级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候认定完成后报我局申请许可。本土网约车平台的投入运营,在提高市民出行服务质量同时,有利于增加地方就业岗位,拉动地方财税收入。
2.实施网络预约车辆条件的审核和驾驶员资格许可管理。
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我市的行政许可之后,公安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实行核准登记,市交通行政主管部按照制定的车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严格车辆条件把关,向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实施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准入资格许可管理。
3.推进传统出租车(巡游出租车)改革。
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我局将致力理顺传统出租车经营权的历史遗留问题,重新界定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期限,改革传统出租车的定价机制,制订实施《潮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同时,运用“互联网+”对传统出租车企业进行改造,提高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实现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目标。
五、强化了市场监管
我局在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措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1.实施出租汽车市场监管及信用考核。建立以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联动的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创新监管方式,协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及信用考评考核,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发布,提高行业监管工作透明度。
2.实施网络安全监管。我局将协同信息、公安等部门跟踪了解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做好相关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围绕此次改革工作大局,结合网络舆情态势,对负面有害信息进行坚决管控。做好线上管理工作,对平台企业危害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行为,对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实施出租汽车计费计量行为规范。我局会同质监部门加强计量计费管理,加大计量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曝光出租车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现象,确保出租汽车计量计费准确,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会同税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网络预约平台公司依法纳税。
六、落实了保障措施
出租车行业改革事关民生,矛盾复杂尖锐,各级人民政府守土有责,提请市委、市政府再次明确部门职责,协同加快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彻底扭转行业服务低劣的局面。
(一)加强领导组织,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成立了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定工作措施。市级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全市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各县区领导机构要负责辖区改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保障改革措施落地,为全面深化推进出租汽车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风险评估,维护行业改革稳定。
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过程中必然出现各种矛盾,制定各项改革措施必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社会风险。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和正确对待,加大情报和信息搜集力度,加强矛盾排查和分析预判,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防止各种问题交织叠加。各县、区人民政府守土有职,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把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的,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改革环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出租汽车改革的宣传工作,主动发声,正面引导、负面管控,宣传工作抓住重点、切中要点,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方利益共同关切的改革内容和要求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专家咨询、培训宣贯等工作,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凝聚改革共识,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安全系列宣讲活动”、“潮州交警连心桥”、“91.4交通音乐频道”、“凤城交警”、“红桃粿”等宣传形式收到较好效果。
(四)加强非营执查力度,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我局会同公安执法部门共同加强对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出租汽车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公安机关查处出租汽车乱停乱放245起,交通执法机关查处非法营运7起,违规经营行为155起,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厦深高铁潮汕站是我市出租车营运秩序的重灾区,我局已要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利用火车站改造的机会,科学设置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的排载区,增加设置现代监管设施,统筹安排执法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站区出租车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联系人:张明文;电话:18998739018)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