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交办编号44号)的答复 潮环函〔2017〕316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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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5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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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环函〔2017〕316号(A)

 

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

(交办编号44号)的答复

 

农工党潮州市委会:

贵委《关于加强枫江流域污染整治的建议》(第44号)所提问题非常好,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治措施和建议,对枫江流域整治提出了很有建设性的解决办法,提案的质量非常高。感谢你们为我市的环保事业出谋献策和对环保工作的支持!有你们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对抓好环保工作的信心倍增。我局高度重视本提案,雷局长亲自布置办理工作,多次过问办理情况,主管局长多次带队调研,抽调业务科室精干力量办理。结合各会办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枫江发源于我市潮安区登塘镇,由沟尾溪和西山溪汇流而成,流经揭阳汇入榕江,河流长度 71km,总集雨面积664km2。潮州境内流域覆盖人口约82万人,河流长度约50公里,集雨面积380 km2。枫江潮州段流域由于人口密集、企业众多,长期受到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的污染,虽然近几年大力整治,但枫江水质仍处于劣V类标准,部分河段黑臭,影响周围群众生活。

一、加强领导,确立枫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思路

为了做好枫江流域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推进枫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李水华书记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落实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做为践行重要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要认清形势,敢于面对,端正态度,知耻后勇,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要将枫江流域污染整治作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按照“标本兼治、水岸共治、纳疏结合、建管同步”的原则,摸清底数,整体规划,系统治理,扎实推进污水处理“一张图”的规划和设计,集中力量打一场治水攻坚战,切实改善枫江流域水质,确保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落实好枫江流域污染问题的整改工作。3月9日,殷昭举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要求狠抓整改,立行立改,铁腕重拳,强力问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快见实效、形成长效,并将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列入市长督查事项。4月12日,针对环保督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实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采取一切有效办法,按既定的目标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计划今年完成的项目,务必在年底前完成,确保整改工作再抓紧、再提速。4月26日和5月11日,市政府先后召开枫江流域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铁腕推进整治工作,全力改善枫江水环境质量。6月1日,殷昭举市长在枫溪区召开枫江流域整治和水岸共治现场会,指出枫江整治既是重大政治任务,也是重要民生工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按照中央环保督查组有关要求有序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推动枫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开展。

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党组成员朱卫民为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潮州市枫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枫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排水管理中心,并确定市供排水管理中心作为我市枫江流域污染整治PPP项目的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经对枫江流域进行全面踏勘并征求专家意见,我市形成了枫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思路。用3年的时间分两期全面开展枫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3年整治任务力争用两年完成,切实改善枫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第一期到2017年底,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完成一污、二污处理厂的主干管配套建设,提高进水浓度,同时开展一污的提标改造和扩容,发挥污水处理厂改善枫江水质和减排效益,主要解决中央环保督查组指出的第一、二污主干管配套建设和三利溪黑臭问题。第二期力争到2019年底,全面开展枫江流域综合整治,通过截污纳管,实现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全覆盖,强化枫江流域沟渠两岸整治和河道清淤,做到水清岸绿,达到水岸共治的目的,彻底改善枫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确保枫江水质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水质目标,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

二、标本兼治,加快推进枫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整改要求,彻底解决我市枫江流域水污染问题,我市全面加快推进枫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

我市去年已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了《潮州市枫江流域水质达标方案》和《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针对枫江的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改善水质。枫江流域污染整治一期项目将采用PPP投资模式,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完成项目物有所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的专家评审及批复,完成项目PPP实施方案、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的编制并上报市政府审定,6月8日市政府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在已进入招投标程序。我们将全力争取7月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动工建设,今年底完成第一、二污水厂进厂主干管建设和第一污水厂提标扩容主体工程。完成一期项目招投标工作后我市将立即着手开展枫江流域污染整治二期PPP项目的前期工作,全面推进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水岸共治、清理淤泥垃圾等综合措施,力争明年初开工建设,总投资将超过13亿元。

(一) 加快一期项目建设。

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四项,一是一污配套截污管网5.832公里;二是一污提标扩容改造工程,新建5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并对原10万吨规模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排放标准从原来一级B标提到一级A标;三是河道清淤工程;四是西湖溢流改造和清淤工程。一期项目总投资为3.09亿元。我市采用超常规模式,目前已经完成一污主干管线路走向方案,完成线路上下方初步物探并开展初步设计前期工作;开展一污提标扩容项目的地质勘查和初步设计;通过变更,将绿榕西路在河浦溪箱涵至枫溪外马路的污水干管从1米增大到1.5米,长度约1.05公里,收集绿榕路以西汇入河浦溪和社道沟的污水后进入一污主干管,目前绿榕西路污水主干管已开工建设。

(二)大力推进水岸治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在推进全市水岸共治工作的会议精神,紧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人民水利为人民,清除违占建水乡”的主题抓好水岸治工作确保完成枫江流域内江河河岸三米范围内的违章建(构)筑物清理拆除工作。潮安区政府、湘桥区政府、枫溪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对枫江流域的北关引韩干渠、三利溪、河浦溪、老西山溪等河段两岸的违章搭建物进行了多轮的集中清拆。目前,全市已完成两岸违章建筑物拆迁42万平方米,拆迁完成率达到70%。

(三)加快推行河长制。

我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由市水务局联合我局制订并报市政府,将全面建立我市河长制、河段长制,枫江流域总河长将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下设区、镇(街道)、村(居委)总河长、河长、河段长,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强化问责,切实改善和保护枫江水质,实现枫江流域的绿色生态发展。

(四)强化工业农业污染源监管力度。

按照枫江整治方案的要求,我市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强化枫江流域内工业污染源监管,强化造纸、漂染、电镀、陶瓷等重点行业整改措施落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要求各企业全面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同时,我市先后开展了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检查和打击非法电镀电解专项执法等行动。2016年至2017年4月,全市共检查规模化生猪养殖场20家,其中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7宗、实施行政处罚案件7宗、实施停产整治案件2宗;排查发现非法电镀电解加工场(作坊)64家,实施环境违法查封案件48宗,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0宗,罚款人民币84.65万元,移送涉电镀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2宗,已判刑16人,正在刑事拘留45人,网上追逃6人,已取缔关闭38家,正在刑事调查26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五)强化生活垃圾和工业废物处理和监管。

我市积极推进流域内的工业废物特别是陶瓷垃圾的监管力度,要求陶瓷企业要做好陶瓷垃圾的分类,规范存放,以利于后续综合利用。陶瓷主产区的镇要建设陶瓷垃圾消纳场,村要建立陶瓷垃圾收集运输队,及时将陶瓷垃圾运到指定地点。落实地方责任,加强沿江两岸环境卫生管理,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流域内的潮安区垃圾焚烧项目将于今年8月投入使用。我市还要求镇、村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乱堆乱放行为责令限期清理,避免对两岸景观及枫江水质造成影响。

(六)加快推进全域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的实施。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县(区)全域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的实施,将已村、镇为单位建设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全覆盖的收集处理系统。目前潮安区已签订总金额为13.5亿元的全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正在组织实施,其它县区也在加紧推进中。

二、加强宣传,全面提高枫江保护意识

    加大环保工作宣传力度。加强环保工作社会舆论引导,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建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多途径、多形式进行宣传,抓住市委、市政府开展“百团大战”计划的有利条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准确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保护枫江流域,爱护环境的意识。增强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营造整治枫江浓烈氛围,彻底解决枫江流域水污染的问题。

三、强化监管,建立枫江流域水质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枫江流域的环境监管力度,对发现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从源头遏制工业污染源对枫江流域的污染。同时,加强对流域内的污水处理厂及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全部达标排放。

加强流域水质监测,及时通报枫江流域各监测断面的水质变化状况。落实枫江流域环境保护监管责任,落实河长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各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枫江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强化考核和问责,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质改善目标和任务、河长制等开展对各相关单位的考核,对导致我市不能按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或者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的,将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接下来,我市将根据中央环保督查组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李水华书记提出 “标本兼治、纳疏结合、水岸共治、建管同步”的原则,全力推进枫江流域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在2018年枫江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力争在2020年水质有更大改善,切实改善枫江流域生态环境。

(一)推进枫江流域环境整治PPP项目建设。

1、2017 年底前完成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完成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配套建设第一污水处理厂干管5.8公里。

2、2017 年底前完成市区和潮安区枫江流域内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规划,并开工建设,将流域内生活污水分别纳入潮州市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将处理能力从 10 万吨/日扩至 15 万吨/日。

4、全面推进潮州市第二污水厂扩容改造工程,确保 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投入使用。

5、引进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有实力的企业,通过 PPP 合作模式对我市整个枫江流域进行整治,力争 2017 年完成整治方案编制并动工建设,确保在 2020 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实施河段综合整治工程。

1、着力解决河道淤积及两岸违章构筑物问题。对枫江流域内河、溪、渠两边拆迁范围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按河、溪、渠两边水利用地 3-5 米的范围(具体按实际情况确定),数据要详细到户,登记造册;2017年5 月 31 日前对违章搭建物以镇为单位实施清拆。全面清理河道内的垃圾、淤泥及漂浮废弃物,确保河道排洪顺畅。推进河道两岸综合整治,实现水清岸绿。

2、加快推进河道改造工程。继续推进内洋西总干涝区整治、沟尾溪涝区整治、西山溪综合整治、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项目等工程建设。

3、开展枫江流域的清淤、截污、清污分流工作,增加引韩济枫补充新鲜水源等综合治理措施。

(三)结合我市各县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的实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四)强化污染源监管。强化枫江流域内各种污染源的监管,加大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该罚该停该关一律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加强环境保护监管队伍建设,推进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专职环境执法人员,调整充实环境执法力量。

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有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有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枫江水质一定能够得到有效改善,在不久的将来水清岸绿的生态枫江将呈现在我们面前。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们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潮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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