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凯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6-07-08 11:19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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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婷因保管不善,将证号列:粤(2024)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4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凯婷
2026年6月29日
刘凯婷因保管不善,将证号列:粤(2024)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4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凯婷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