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幼娥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5-08-15 16:02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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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谢木琴遗留的,以其名义于2002年拍卖取得的位于潮州市城新西路63号首层14号铺(建筑面积39.44平方米)、三梯206房(建筑面积114.75平方米)及四梯207房(建筑面积117.34平方米)三宗不动产,目前尚未办理产权证。上述三宗不动产依法属于谢木琴单独所有。
现继承人陈幼娥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三宗不动产中谢木琴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290952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