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公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2025-05-30 18: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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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潮州市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5月13日反馈了督察报告。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自觉把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聚焦短板弱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繁荣美丽。截至2025年2月底,全市3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3项(其中4项阶段性完成),其余22项达时序进度;第二轮省督期间接到交办案件共13批244件,已全部办结。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韩江流域综合整治不够深入彻底。潮州市一些县区和部门对韩江水环境质量过于乐观,对一些可能影响韩江水质的局部问题和潜在风险盯得不够紧、解决不到位。湘桥区仙洲岛位于韩江干流江心,岛上常住人口近万人,每日产生生活污水约2000吨,该岛一直未开展污水管网建设,汇集在电排站前的生活污水经泵站抽入仙洲岛污水处理厂处理。督察发现,仙洲岛污水处理厂自2021年6月建成后一直处于试运行状态,且2023年4月后基本处于停运状态。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推进(已阶段性完成)

  整改进展:仙洲岛污水管网建设已纳入湘桥区实施的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应急攻坚)工程,同步实施仙洲岛中心沟整治项目,将电排站前面的污水收集至污水厂处理,消除中心沟黑臭。仙洲岛污水处理厂目前已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二、潮安区江东镇将韩江干流分为东溪、西溪两支流,该镇常住人口近7万,每日产生生活污水约1.4万吨,全镇污水处理能力仅约4420吨/日。督察发现,该镇污水管网建设长期滞后,原计划2022年年底前完成全镇雨污分流工作,至督察时41个自然村有30个自然村污水治理工作仍未开展,每日超1万吨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

  整改时限:2026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潮安区推进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韩江流域),目前项目一期已完成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正在办理开工前有关手续;统筹推进江东镇30个自然村污水治理,推进江东镇镇域污水管网扩延(含暗渠化)工程项目建设,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支持,目前已将江东镇镇域污水管网扩延(含暗渠化)工程项目资料提交省涉农资金项目库。

  三、位于韩江北溪流域的湘桥区官塘、铁铺两镇污水处理厂分别于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建设并具备运行条件,但设施长期建而未用,每日约1.5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周边环境,经抽查监测,区域内11条河涌水质为劣Ⅴ类,其中官塘镇石湖干渠、铁铺镇杜桥排渠水体黑臭,氨氮浓度分别高达17.8毫克/升、17.6毫克/升;北溪流域的桥东污水处理厂长期效益低下,该厂设计日处理能力6万吨,2011年建成后运行负荷一直不到50%,且进水浓度长期偏低,2023年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仅为42.5毫克/升。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第一阶段(应急攻坚)工程污水管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官塘镇、铁铺镇污水处理厂目前已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2024年6-12月,包括官塘镇石湖干渠、铁铺镇杜桥排渠在内,韩江北溪流域11条河涌基本消除黑臭;桥东污水处理厂2025年1-2月日均处理量2.71万吨,负荷率45.09%(较2019年全年提升35.71%,较2024年同期提升14.38%),进水COD浓度约为57.81毫克/升(较2019年全年提升19.48毫克/升,较2024年同期提升5.61毫克/升),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四、部分县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紧迫性不强,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护机制落实不到位,存在工程建设推进缓慢、管网不配套、运维不正常等问题。督察期间抽查发现,饶平县黄冈镇上林公园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集中收集的污水溢流至旁侧河涌;潮安区金石镇辜厝村、龙湖镇湖边村等2座污水处理设施每天仅开机运行2小时;潮安区江东镇下湖村、红砂村2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樟厝洲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氨氮浓度高达56.5毫克/升。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2024年,我市完成409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市2425个自然村中有1885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自评为77.73%;全市32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运行负荷率约为50%,其中25座达到65%;全市已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60座,其中正常运行252座,正常运行率为96.92%;全市新增镇级污水管网约342.34公里、村级主管375.37公里。

  饶平县落实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运维单位加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巡检管理,目前黄冈镇上林公园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潮安区金石镇、龙湖镇污水处理设施已纳入“一座一策”分类处置;江东镇已制订村级污水设施管理制度,并委托镇第三方单位对污水设施进行实地勘查,制订樟厝洲村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方案,积极推进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韩江流域),补齐江东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短板。

  五、农村垃圾积存倾倒情况普遍。农村垃圾收运体系不完善,部分村级垃圾收运点垃圾清运不及时,日常保洁不到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突出。督察进驻前,省委农办也书面指出了此类问题。督察下沉随机发现,潮安区古巷镇古五村、湘桥区桥东街道下津村、意溪镇四益村、磷溪镇窑美村、仙洲岛潮人公园、饶平县柘林镇渔港新村等多地存在建筑和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各县区已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强化日常道路保洁,采取定人定岗,加大监督巡查的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清洁行动;针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执法要求,加大对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潮安区落实古巷镇立行立改,共出动人力30人次,车辆5车次,对随意倾倒垃圾进行清理,完成垃圾清理约15吨,并加强日常管理。湘桥区下津村、四益村、窑美村、仙洲岛潮人公园区域等村居开展市容环境攻坚提升大整治专项行动,逐村逐巷对村巷道、背街小巷、房前屋后杂物乱堆乱放等卫生死角点位进行“拉网式”大清理。饶平县柘林镇组织工作人员与第三方环卫公司对海防路两侧乱堆乱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完成现场清理整治,共清运垃圾杂物约12吨;同时安排专人落实定时巡查,以每天1-2次的频率不定期到场巡查。

  六、按照潮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计划2023年年底前新建市政污水管网1966公里,完成大岭山污水处理厂、浮洋污水处理厂建设,截至2023年11月底,方案提出的管网建设任务尚未动工,2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仅完成总工程量的64%和69%。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2021年至2025年2月底,我市累计完成新建枫江流域污水管网2061.79公里;潮安区浮洋镇污水处理厂和大岭山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完成建设,通水试运行。

  七、按照潮州市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饶平县需于2020年完成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至督察时设施建设仅完成26%、管网建设仅完成30.3%。潮州市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提出,2020年年底前建成饶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未按时完成,后又列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计划于2022年年底前建成投运,直到督察进驻前,该厂才实现配套主干管通水,但尚未进行调试。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饶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已竣工验收,配套管网完成建设,厂站通水试运行,2024年12月份开始试运营。目前饶平县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已完成,部分未实施的村级设施,已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攻坚治理内容,按照《饶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方案》组织实施,截至2025年2月底,饶平县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3.81%。

  八、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均指出湘桥区桥东街道卧石排渠水体污染问题,上述案件潮州市有关部门上报已通过建设桥东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等工程解决,督察发现群众投诉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卧石排渠水体重度黑臭,氨氮浓度达22毫克/升。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我市持续推进北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第一阶段(应急攻坚)工程污水管网建设,定期组织对现状管网的排查整治和清淤修复,每月开展水质检测,2024年6-12月,桥东街道卧石排渠基本消除黑臭,氨氮浓度均值在8毫克/升以下。

  九、陶瓷行业是潮州市支柱产业,瓷泥作为陶瓷生产原料,全市有各类瓷泥加工企业400多家,企业规模小、分布散,多数设备老旧、环境管理不规范,部分瓷泥加工企业紧邻居民区,楼企矛盾突出。2015年潮州市开始谋划推进瓷泥企业集中入园、产业升级改造相关工作,直至2023年才规划建设两个瓷泥产业园,至督察时潮安区登塘瓷泥产业园项目仍未启动建设。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推进(已阶段性完成)

  整改进展:我市加快推动解决瓷泥产业园入园问题,印发实施《潮州市瓷泥产业园项目入园指导意见》。潮安区推进登塘瓷泥产业园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2月底,一期北部区域1地块清表工作已基本完成,场平工作完成37%;一期南部区城2地块清表工作已基本完成,场平工作完成84%。湘桥区加快推进铁铺瓷泥产业园建设,截至2025年2月底,完成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形象进度约71.4%。

  十、抽查多家企业,发现生产过程中未落实抑尘措施,且在瓷土和瓷泥运输过程中撒漏问题较多,粉尘及噪音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我市印发《潮州市2024年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百日行动工作专班,开展外环北路、意东三路周边物料堆场扬尘源头管控治理工作,强化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在重点路段周边开展车辆扬尘污染联合整治640场次,查处大货车违法75855宗,工程运输超载、飘洒、改装12317宗,严重泄漏遗撒污染路面行为31宗,罚款共计28万元。2024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3%,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第15位。

  十一、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督察组随机抽查潮安区东凤镇4家制鞋企业,其中3家涉VOCs产生环节未落实密闭要求,2家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部分包装印刷企业VOCs治理设施简单低效,抽查潮安区庵埠镇7家包装印刷企业,5家VOCs治理设施运行过程中密闭性不够,无组织排放问题明显。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潮安区已要求8家涉污问题企业落实整改,并对其中2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予以立案处罚。4家制鞋企业中,一家鞋业公司主厂已停产,现场生产设备已清空;一家鞋业公司原设置的注塑工序已自行拆除清空;余两家在产企业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都已安装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胶水桶暂存在危废间。7家包装印刷企业已基本完成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加强设施密闭性管理和活性炭更换频次,按规范设置危废间,落实危废管理制度的要求。2024年,潮安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人次,检查涉VOCs企业495家次,其中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7宗;共排查出涉及VOCs“散乱污危”企业及作坊26家,其中,对20家作坊进行取缔,对6家作坊实施升级改造。

  十二、潮州市虽然建立了以2237名村级林长、1043名基层监管员、567名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基层森林资源管护机制,但近3年来上报的涉毁林盗伐滥伐案件仅6宗,与此同时国家林草局下发新增公益林保护问题图斑数量达889个,面积超过2万亩。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并长期推进(已完成)

  整改进展:2024年,全市护林员平均上线率92.63%、5公里以上巡护平均达标率60.84%,上报事件371件,均已得到及时处置。我市扎实推进图斑整改,2021年至2024年全市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均达到95%以上。

  十三、公益林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浮滨、建饶等镇以及凤凰水库周边凤北、凤光、乃兴等村部分公益林毁林图斑整改仍不到位,查处后仍然持续种植非林业部门管理作物,毁林趋势尚未有效遏制。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2021年至2024年,全市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均达到95%以上。2024年以来,全市共发现毁林种茶案件40宗,涉及林地面积231.34亩,目前案件已全部查处整改到位,均为行政案件。饶平县2021年至2023年公益林毁林图斑共35个,目前已整改复绿完成,共补种树木30198株。

  十四、潮州市海山海滩岩田省级自然保护区近3年核心区内违规养殖图斑不减反增,由3处增至10处,养殖面积超过190亩。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海山镇大力推进硬底化池塘的拆除工作,已完成全部7宗新增违法建设养殖场新建地上建构筑物和养殖设施的拆除工作,拆除产生的建筑废料完成清运;保护区管理所与属地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巩固整改成效。饶平县加强区域内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管,对辖区内海洋保护区、海洋生态红线区、红树林等典型性、代表性海洋生态系统开展保护执法,及时制止查处未经批准从事开发利用活动。

  十五、山门山苏铁蕨市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核心区毁林图斑面积累计超过150亩。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目前饶平县建饶镇全面完成7个图斑点整改复绿工作、汤溪镇全面完成3个图斑点整改复绿工作。苏铁蕨市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毁林图斑均完成复绿工作,保护区内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完善。

  十六、汤溪水库是潮州市重要大型水库,周边种植桉树超过1万亩,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水库集水区域不得栽种桉树等不利于水源涵养和保护的树种,潮州市2017年印发《潮州市桉树林改造实施方案》,要求于2019年年底完成桉树林改造任务,但饶平县直至2023年8月才制定了汤溪水库桉树林改造方案,至督察时改造任务仍未启动。

  整改时限:2027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2024年已完成汤溪水库周边改造798亩,其他改造任务将在自然保护区调整及公示工作完成后,依程序进行申报改造。

  十七、水环境整治系统性不强。潮州市污水治理工作谋划不够系统科学,厂网建设不同步、管网规划设计统筹不足等问题突出,部分水环境整治工程成效不明显,黑臭水体点多面广。枫江流域达标攻坚一期综合整治工程自2021年开始实施,其中2021年5月底前投资6.71亿元,建成的工程支撑水质改善成效作用明显。督察发现,枫江流域4座主要污水处理厂氨氮收集量不升反降,从2021年5月底前的3.73吨/日下降到2023年管网建成后的3.61吨/日。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我市以支流河涌水质改善和污水厂进水浓度提升为核心,全力推进枫江二期工程建设,加快枫江一期项目查漏补缺,对216个沿河混接点进行混接改造,进一步撇除清水。截至2025年2月底,枫江二期第一阶段已完成管网建设313.29公里,同步启动枫江二期第二阶段工程招标建设工作。2024年,我市枫江流域氨氮削减量为4.11吨/天,较2023年同期增加0.40吨/天。

  十八、2018年潮州市投资4.22亿元,新增湘桥区桥东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39.4公里,督察发现2021年10月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污水处理厂各项进水浓度未见明显提升,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不升反降。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潮州市湘桥区韩东片区污水管网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应急攻坚)工程污水管网建设已基本完成,正继续推进一期第二阶段工程,进一步完善片区污水管网。桥东污水处理厂2025年1-2月日均处理量2.71万吨,负荷率45.09%(较2019年全年提升35.71%,较2024年同期提升14.38%),进水COD浓度约为57.81毫克/升(较2019年全年提升19.48毫克/升,较2024年同期提升5.61毫克/升),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十九、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双低”问题突出。督察发现,2023年以来全市在用的42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有23座运行负荷率低于50%,16座负荷率低于30%;潮安区彩塘镇、登塘镇、凤凰镇、赤凤镇,以及饶平县上饶镇、新丰镇等7座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低于50毫克/升,江东镇污水处理厂2023年前三季度运行负荷不足45%,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仅约50毫克/升;2023年1—11月,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月平均进水负荷仅13%,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不足70毫克/升;凤泉湖污水处理厂月平均进水负荷仅15%,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不足40毫克/升。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我市印发《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4-2025年)》,明确全市在用的32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推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2024年潮安区11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运行负荷率提升至53.99%,平均进水COD浓度为114毫克/升;饶平县21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运行负荷率为47.06%,同比提高约17个百分点,平均进水浓度为110毫克/升。

  二十、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存在较大风险,饶平县钱东镇、高堂镇污水处理厂由于腌制食品废水入管,导致进水浓度频繁异常,督察发现钱东镇污水处理厂2023年3月和4月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均值分别高达484毫克/升和452毫克/升,远高于设计进水浓度,无法正常稳定运行。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目前高堂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超过300毫克/升,钱东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约300毫克/升,进水浓度均符合污水进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浓度要求。

  二十一、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指出枫江流域污染问题,2022年后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Ⅴ类考核目标,但水质仍不够稳定,2022年有6个月水质为劣Ⅴ类,2023年10月水质再次返劣;2023年10月流域内的8条重点关注支流中有5条为劣Ⅴ类,其中老西溪污染仍然严重,氨氮浓度为2.99毫克/升,其支流枫一大排沟氨氮浓度高达9.78毫克/升,水体发黑发臭,沟尾溪、三利溪2条支流氨氮浓度分别为2.83 毫克/升、2.37毫克/升,污染仍较为严重。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2024年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Ⅳ类(氨氮均值为1.43毫克/升),达到国家和省的考核目标要求;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所在水体重要一级支流凤水干渠、沟尾溪水质均值达到Ⅴ类(定类项目氨氮浓度分别为1.83毫克/升、1.61毫克/升),达到省的考核要求。2024年7-12月,老西溪、三利溪氨氮均值分别为1.86毫克/升、1.56毫克/升,初步消除劣Ⅴ类。2024年,枫一大排沟氨氮均值为6.11毫克/升,初步消除黑臭。

  二十二、流域基础设施仍不完善,管网建设推进缓慢。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潮州市2025年年底前计划新建3400公里污水管网,但截至2023年11月,仅完成977公里;已建管网运营管护不足,漏接、错接、混接现象普遍存在,截污纳管成效不足,2023年11月抽查潮安区枫溪镇路西片区混接点改造点位38处,发现问题19处,每天约8300吨污水直排河道,检查雨污分流完成较好的湘桥区陈桥村、大新乡村和潮安区孚中村、枫洋二村、山边村发现,均存在管网错接漏接、污水收集率低等问题,其中陈桥村污水收集率不足20%,大新乡村和山边村污水收集率均不足50%,每天平均约1170吨和450吨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2021年至2025年2月底,我市累计完成新建枫江流域污水管网2061.79公里,其中枫江一期建成污水管网951.72公里,入户雨污分流管网580.78公里,枫江二期第一阶段建成污水管网313.29公里,潮安区、湘桥区枫江流域范围内枫江达标攻坚工程建设之外的“百千万工程”建设等项目共配套建设雨污管网216公里。我市开展枫江一期工程查漏补缺,加快推动枫江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二期第一阶段项目建设,同步启动枫江二期第二阶段工程招标建设工作。目前枫江流域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提升至60.8%。

  二十三、内洋南总干是潮安区主要水系,流域内纳污人口约40万人,日产生生活污水约8.7万吨,实际污水处理能力约6万吨/日。为解决污水处理能力问题,潮安区谋划2023年年底前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8座和污水管网686公里,截至2023年11月,仅建成4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112.5公里污水管网。由于流域内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管网建设不完善,部分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一些内河涌污染严重。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潮安区实施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在庵埠、彩塘、东凤3个镇新建配套污水收集主干管网长度约128.866公里,新建污水提升泵房3座,规模共计3.15万吨/天,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1座,规模共计0.98万吨/天。截至2025年2月底,该项目已完成管网建设125公里、3座提升泵房和5座一体化处理设施,另外6座一体化处理设施已陆续在开展土建工作。加快启动庵埠镇、东凤镇、彩塘镇、金石镇农村污水管网扩延工程,优先推进省督反馈重点河涌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十四、督察发现,彩塘镇东彩路排渠、东凤镇阔肚溪沿岸存在多个污水直排口,水质为劣Ⅴ类;庵埠镇溜龙村内河涌、实验学校溜龙校区河涌、开濠村娘仔溪、彩塘镇龙华路旁涌、骊塘一村内河涌等5条河涌氨氮浓度分别为9.34毫克/升、9.63毫克/升、6.2毫克/升、11.3毫克/升、19.8毫克/升,水体污染严重。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潮安区对内洋南总干流域重点河涌内晴天污水直排口进行排查,掌握污水直排口的位置和污水来源,并通过实施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流域)进行整治消除,切实改善河涌水环境;完善庵埠、东凤、彩塘等镇污水主干管建设,排查整改已建管网淤堵问题;启用预备费实施工程变更,在各镇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扩延工程未覆盖区域新增污水收集管网,优先推进省督反馈重点河涌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建设。

  二十五、城市人居环境精细化管理薄弱。城市人居环境精细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尤其是城市扬尘管控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2023年潮州市PM10、PM2.5分别为36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上升约9.1%、20%,PM2.5年均浓度全省排名倒数第三位。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我市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公安、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部署开展超载超限及路面扬撒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泥头车、渣土车非法营运、超限超载、擅自改装、飘洒遗漏、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7.3%,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第15位。2025年1月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第2位。

  二十六、湘桥区桥东街道部分区域长期积尘严重,2020年以来仅生态环境部门收到该区域有关扬尘、噪音投诉举报达300多件,区域道路运输砂石、渣土、瓷泥等散装物料车辆遗撒现象比较普遍,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湘桥区加强瓷泥企业瓷泥堆场巡查检查力度,特别针对群众投诉的扬尘投诉件严格执法,做到件件有回应,同时加强与各镇街的沟通联系,对日常发现的已关停取缔的瓷泥厂存在复产线索移交属地进行巡查复核,防止关停整治不彻底。公安、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部署开展超载超限及路面扬撒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泥头车、渣土车非法营运、超限超载、擅自改装、飘洒遗漏、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门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控,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六个100%”落实情况,针对排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

  二十七、部分城乡结合部“脏乱差”问题突出,潮州市高铁沿线可见多处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运管理工作有待强化。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落实属地责任,开展城乡结合部“脏乱差”问题及铁路沿线镇村垃圾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2024年7月份以来,各县区以开展“三个三”集中清脏治乱大行动为契机,清理整治各类农村垃圾杂物,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质的提升。全市累计清理生活垃圾47万余吨,清理村内水塘3724口、沟渠3422公里,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4022吨。

  二十八、部分垃圾填埋场整治不彻底。潮州市已于2019年完成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任务,但督察发现古巷镇、钱东镇、浮山镇、上饶镇等4座镇级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超标;饶平县宝斗石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善,渗滤液污染地下水。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潮安区古巷镇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堆体覆盖HDPE膜破损进行排查,对损坏的排水沟及时进行维护,共修复整治2处,清理排水沟堵塞3处,同时对导流渠和周边的垃圾杂草、杂树进行清理清淤,保持场内垃圾堆体表面排水畅通。饶平县持续对宝斗石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进行开挖,与新鲜垃圾混合掺烧,持续加快存量垃圾消纳进度,将填埋场调节池渗滤液回抽至宝斗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厂污水站进行处理;落实运营方和各镇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开展地下水检测分析,钱东镇、浮山镇、上饶镇已委托第三方对镇级垃圾填埋场监测井地下水进行检测,地下水检测结果均合格。

  二十九、垃圾渗滤液转运处置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城北污水处理厂负责收纳处理樟溪镇等7个镇级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但无法提供渗滤液处理处置接收台账及凭证,其中钱东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已连续2年未转运处置;饶洋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1年未转运处置,渗滤液收集不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4年年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饶平县印发《饶平县生活垃圾渗滤液转运处理工作指引》,指导各镇规范填埋场渗滤液及各镇转运站渗滤液转运处理作业,完善工作台账资料。各镇定期开展填埋场巡查,对渗滤液进行转运处置,并完善相关台账登记。

  三十、2021年以来潮州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均值虽总体达标,但部分时段、部分点位仍时有超标。其中,2021—2023年连续3年秋季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不达标;2023年春季时段有1个省控点位、夏季时段有3个省控点位仍为劣四类,水质波动明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已阶段性完成)

  整改进展:我市持续推进近岸海域水质攻坚,印发实施《潮州市2024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入海河流黄冈河综合整治、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入海排污口规范监管、打造美丽海湾潮州样板等各项工作。2024年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61.5%,完成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50.7%年度考核目标。

  三十一、部分近海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较低,饶平县大埕镇、所城镇、钱东镇、汫洲镇和海山镇等5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普遍低于30%。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饶平县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逐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和进水浓度,目前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网项目(一期)正在全面建设中,截至2025年2月底已敷设污水管网约45公里,完成工程量的45%。

  三十二、海水养殖规范管理不足。按照广东省《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年底前应完成符合发证条件的国有水域滩涂养殖项目的发证登记,调阅资料显示,饶平县共有海域养殖户353家,面积合计约350公顷,仅办理海域使用权证35本,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35本,持证面积约102公顷,持证面积比例为29.1%。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饶平县全力推进养殖证发证登记全覆盖,规范水产养殖,增加发证面积,做到应发尽发,提高养殖证发证率。目前饶平县已完成国有水域养殖场发证面积321.224公顷,持证率为91.8% 。

  三十三、禁养区内违规养殖现象禁而不止,截至2023年12月底,饶平县航道、港口利用区、长溪湾附近无居民海岛等禁养区范围内仍存在违规养殖,面积超过1500亩。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针对禁养区内违规养殖现象的问题,饶平县加大巡查力度,多次组织海上执法力量开展清理行动。截至2025年2月底,组织开展巡查行动36次,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吊养养殖面积7680亩,割断蚝绳面积约11500亩;依法查扣涉吊养养殖船舶18艘。

  三十四、美丽海湾建设有待提升。督察时发现,饶平县大埕镇、海山镇长溪湾岸滩仍存在较多岸滩垃圾,所城镇龙湾村海堤大量养殖泡沫垃圾随意堆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已阶段性完成)

  整改进展:饶平县大埕、海山、所城等镇已建立海滩保洁常态化制度,设立“海上环卫”队伍,逐步健全海洋垃圾长效治理机制。2024年饶平县共清理海洋垃圾约4275吨,2025年以来聚焦重点岸段进行拉网式清理整治,截至2025年2月底累计清理海滩垃圾约398.9吨。

  三十五、饶平县大埕湾已被列入广东省“十四五”美丽海湾建设工程任务,但沿岸部分养殖尾水直排沙滩,长期冲刷侵蚀海岸线,沙滩黑化明显,对标美丽海湾建设标准仍有较大差距。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饶平县完成海水养殖围塘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逐步推进海水养殖围塘入海排污口整治。2024年已通过合并排口、改建拆除、封堵截污等措施完成水产养殖问题入海排污口整治25个,按照“一口一策”正在推进大埕镇47个问题入海排污口整治。市、县海洋综合执法队伍结合“靖海”专项执法行动,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强化海上执法巡查,并利用无人机等执法装备定期对岸线开展航拍巡查,强化用海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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