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通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5月13日向我市反馈督察发现的问题,同时移交3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问责。
潮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市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对移交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逐一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2个单位、15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官塘镇、铁铺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而未用的问题
经查,湘桥区官塘镇、铁铺镇两项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总设计日处理能力1.4万吨,配套管网30.7公里,总投资近5亿元,2022年10月、12月基本完成建设并具备运行条件。至2023年底,两座污水处理厂仍在闲置,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未发挥作用。市城管执法局、市供排水管理中心、湘桥区政府、官塘镇政府、铁铺镇政府等单位和相关人员在两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移交工作中,攻坚克难意识不强,消极回避,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而未用。
二、桥东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效益低下的问题
经查,桥东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两套氧化沟处理系统,日处理能力6万吨。2011年,项目建成后一直单系统运行,进水浓度和进水负荷长期偏低,设施运行效益低下。2018年,我市投资4.22亿元,新增配套污水管网39.4公里。2021年10月,污水管网投入使用以来,各项进水浓度未见提升,进水氨氮浓度基本不变甚至略微下降。市城管执法局、湘桥区政府和相关人员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落实不到位,消极回避、推诿扯皮,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问题,造成桥东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效益低下。
三、桥东街道、官塘镇、铁铺镇水污染问题突出
经查,桥东街道部分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经卧石排渠排入韩江北溪,该排渠水体重度黑臭,周边群众反映强烈。官塘、铁铺两镇每天约1.5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周边环境,区域内11条河涌水质为劣V类。其中官塘镇石牌干渠、铁铺镇杜桥排渠水体黑臭;坎下排渠水体污染严重,臭味明显。市城管执法局、官塘镇政府、铁铺镇政府和相关人员工作作风不实,日常巡查监督流于形式、走过场,造成卧石排渠水体黑臭和官塘、铁铺镇区域内11条河涌水质污染。
综上,市城管执法局、湘桥区政府2个单位及相关公职人员对上述3个问题负有责任。经报市委同意,责令市城管执法局、湘桥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越群,官塘镇人大主席李树彬,铁铺镇镇长郑天扬、镇党委副书记吴少敏等4人进行问责,因上述4人还存在其他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并案处理;给予市供排水管理中心副主任舒展、市城管执法局供水和污水处理管理科科长邱子铿、官塘镇原副镇长张幼京、铁铺镇副镇长庄旭钿等4人诫勉处理;给予市城管执法局原二级调研员谢惠中、四级调研员洪雪芬,官塘镇原副镇长赖晓琳,铁铺镇党委委员赖剑生、原副镇长张木海等5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湘桥区政府原副区长李伟雄、官塘镇原党委书记翁泓等2人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上述问题反映出当前我市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不高、担当意识不强、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对其严肃追责问责,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决守牢守好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的鲜明态度和决心。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案例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实抓好,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为绿美潮州生态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