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州府国用(1990)字第900100100834号
陈长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5102006004GB34858W00000000
潮州市义安路载阳巷9号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