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妍颖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02-19 10:43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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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妍颖因保管不善,将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5)02677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妍颖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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