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02-07 16:40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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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粦广因保管不善,将安集用(1999)字第512110505012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粦广
2025年2月7日
丁粦广因保管不善,将安集用(1999)字第512110505012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粦广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