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婵卿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5-01-27 16:08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以李顺添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北门外新土地40号二幢101房,四至:东至埕,南至埕,西至102号房、梯间,北至埕,建筑面积83.2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1512351号的不动产,为陈婵卿和李顺添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陈婵卿个人所有,一半份额为李顺添遗产。
现继承人陈婵卿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李顺添所占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