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失购房合同的公告
2025-01-02 09:04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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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巧音因保管不善,遗失与潮州市潮安区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本、业主本各一本,合同编号为2010122928137847,房产地址为潮州市潮州大道与绿榕北路交界处东北侧汇贤居五幢一梯501房。现潮州市潮安区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周巧音声明该购房合同(公司本、业主本)遗失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