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楚卿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9-04 09:21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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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继承人张树真生前与配偶张楚卿共同共有,以张树真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北桥路一直街凤电综合楼四梯201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1222086号,建筑面积85.50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202房、梯间、空间;南至空间、梯间;西至五梯202房;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张楚卿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张树真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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