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华、张国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及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4-28 17:16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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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张得海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中山路建宁里9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1893977号,建筑面积104.74平方米,宗地面积131.90平方米,四至:东至公共埕、滴水巷;南至建宁里;西至刘宅;北至通巷、公共埕的不动产,为张得海、李惠珍夫妻共有遗产。

  现继承人张国华、张国光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同时,由于房产所占用地自1973年使用至今尚未确权登记,申请人一并申请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及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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