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少浩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4-28 17:05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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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吴成高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南春路振德街403/124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3965268号,建筑面积51.60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402号房;南至梯间、空间;西至404号房;北至空间的不动产,为吴成高、杨素琴的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一半为被继承人吴成高的遗产,另一半为杨素琴个人所有。

  现继承人吴少浩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吴成高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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