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意见的公告

2024-04-16 15:53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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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潮州市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一阶段)D04-03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等8个审议事项,审议意见经主任委员签署同意。根据《潮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有关条款的要求,现将审议意见予以公布:

  一、关于《潮州市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一阶段)D04-03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潮州市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一阶段)D04-03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为完善中心城区文旅设施规划布局,盘活存量储备土地,提高储备土地供应效益,提升中心城区商务接待能力,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对《潮州市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一阶段)》D04-03管理单元进行局部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1日在涉及的地块及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市政府于2023年11月10日批复同意启动调整。《潮州市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一阶段)D04-03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22日在现场及网上进行公告,未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本次控规调整向潮州市商务局、水务局,湘桥区政府征求意见,编制单位按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形成控规调整成果评审稿,并于2023年12月25日经专家评审通过。

  提交规委会审议内容:

  (一)原D04-03-49地块总面积约13067㎡(19.60亩)与原D04-03-48地块西南侧面积约1512㎡(2.27亩)合并为D04-03-49地块,D04-03-49地块用地性质由供水用地(U11)调整为商业商务用地(B1B2),调整后用地面积约14579㎡(21.87亩),容积率由≤1.0调整为≤4.0,建筑密度由≤50%调整为≤60%,绿地率由≥30%调整为≥15%,建筑限高由≤24米调整为≤24米(局部≤36米)。

  (二)D04-03-48地块用地面积约32068㎡(48.10亩),调整前后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保持不变,面积约30556㎡(45.83亩),建筑限高由≤80米调整为≤24米(局部≤36米),其他规划控制指标不变。

  (三)D04-03-46地块用地面积约14026㎡(21.04亩),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供水用地(U11),用地面积不变,容积率由≤3.3调整为≤1.0,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50%,建筑限高由≤80米调整为≤24米,绿地率为≥30%不变。

  会议认为,《潮州市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一阶段)D04-03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规范,规划调整经充分论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草案公告、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法定程序,符合《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关于《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12-07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12-07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为盘活存量储备土地,提高储备土地供应效益,完善中心城区商务设施配套,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对《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12-07管理单元进行局部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1日在涉及的地块及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市政府于2023年11月9日批复同意启动调整。《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12-07管理单元局部调整》草案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21日在现场及网上进行公告,未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本次控规调整向潮州市商务局,湘桥区政府征求意见,编制单位按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形成控规调整成果评审稿,并于2023年12月25日经专家评审通过。

  提交规委会审议内容:

  (一)将X12-07-16地块拆分为X12-07-16A地块、X12-07-16B地块。

  (二)X12-07-16A地块用地面积约11187m²(16.78亩),调整前后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保持不变,其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不变。

  (三)X12-07-16B地块用地面积约848m²(1.27亩),调整前后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商业商务用地(B1B2),容积率由≤4.5调整为≤3.5,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50%,绿地率由≥30%调整为≥10%,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60米。

  会议认为,《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12-07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规范,规划调整经充分论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草案公告、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法定程序,符合《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关于《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8-01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8、X19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为打通潮汕路路口瓶颈,根据“潮州市潮汕路城际铁路建设路段主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项目征地及实施需要,原枫溪区管委会申请对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8、X19管理单元进行局部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于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22日在涉及的地块及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市政府于2023年11月30日批复同意启动调整。《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8、X19管理单元局部调整》草案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在现场及网上进行公告,未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本次控规调整向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征求意见,未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控规调整成果评审稿于2024年2月2日经专家组评审通过。

  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是道路用地调整,道路周边地块相应调整,涉及各类性质用地的面积作相应的调整,其用地性质、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不变。(调整后道路用地总面积增加约1944㎡,相应商业用地面积减少约1031㎡,二类居住用地面积减少约914㎡,公园绿地面积增加约1㎡。)

  (一)X18-02-08地块调整前为商业用地(B1),面积约7760㎡。由于道路用地调整,地块中面积约33㎡调整为道路用地,X18-02-08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7727㎡。

  (二)X18-02-09地块调整前为商业用地(B1),面积约45121㎡。由于道路用地调整,地块中面积约351㎡调整为道路用地,X18-02-09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44770㎡。

  (三)X18-05-07地块调整前为商业用地(B1),面积约31558㎡。由于道路用地调整,地块中面积约76㎡调整为道路用地,X18-05-07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31482㎡。

  (四)X19-01-16地块调整前为公园绿地(G1),面积约2817㎡。由于道路用地调整,地块中面积约7㎡调整为道路用地,X19-01-16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2810㎡。

  (五)X19-01-17地块调整前为商业用地(B1),面积约15228㎡。由于道路用地调整,地块中面积约571㎡调整为道路用地,X19-01-17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14657㎡。

  (六)X19-01-18地块调整前为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约23242㎡。由于道路用地调整,地块中面积约905㎡调整为道路用地;再将剩余地块拆分为X19-01-18A、X19-01-18B两块地块,X19-01-18A地块面积约22328㎡,用地性质保持不变;X19-01-18B地块面积约9㎡,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

  (七)X19-01-19地块调整前为公园绿地(G1),面积约1067㎡。由于道路用地调整,地块中面积约1㎡调整为道路用地,X19-01-19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1066㎡。

  会议认为,《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8、X19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规范,规划调整经充分论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草案公告、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法定程序,符合《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关于《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9、X20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9、X20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为推进普速铁路道口“平改立”及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统筹改造洋头工业园区基础配套项目,原枫溪区管委会申请对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9、X20管理单元进行局部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于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22日在涉及的地块及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市政府于2023年11月30日批复同意启动调整。《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9、X20管理单元局部调整》草案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在现场及网上进行公告,未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本次控规调整向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征求意见,未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控规调整成果评审稿于2024年2月2日经专家组评审通过。

  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是用地调整,畲龙线平交道口所在地块用地范围相应调整,涉及各类性质用地的面积作相应的调整,其用地性质、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不变。(调整后道路用地总面积增加约7705㎡,相应二类居住用地减少约3579㎡,二类工业用地减少约1269㎡,中小学用地减少约350㎡,防护绿地减少约2507㎡。)

  (一)X19-01-22地块调整前为二类工业用地(M2),面积约134433㎡。将地块中面积约506㎡调整为道路用地,X19-01-22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133927㎡。

  (二)X19-01-23地块调整前为防护绿地(G2),面积约17250㎡。将地块中面积约342㎡调整为道路用地,X19-01-23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16908㎡。

  (三)X19-01-24地块调整前为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约123282㎡。将地块中面积约224㎡调整为道路用地,X19-01-24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123058㎡。

  (四)X19-04-01地块调整前为中小学用地(A33),面积约19252㎡。将地块中面积约350㎡调整为道路用地,X19-04-01地块调整后总面积为18902㎡。

  (五)X19-04-02地块调整前为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约16234㎡。将地块中面积约490㎡调整为道路用地,X19-04-02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15744㎡。

  (六)X19-04-04地块调整前为防护绿地(G2),面积约56302㎡。将地块中面积约489㎡调整为道路用地,X19-04-04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55813㎡。

  (七)X19-04-05地块调整前为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约49875㎡。将地块中面积约1170㎡调整为道路用地,X19-04-05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48705㎡。

  (八)X20-01-06地块调整前为二类工业用地(M2),面积约2283㎡。将地块中面积约763㎡调整为道路用地,X20-01-06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1520㎡。

  (九)X20-01-07地块调整前为防护绿地(G2),面积约20709㎡。将地块中面积约1676㎡调整为道路用地,X20-01-07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19033㎡。

  (十)X20-01-08地块调整前为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约114022㎡。将地块中面积约1695㎡调整为道路用地,X20-01-08地块调整后总面积约112327㎡。

  会议认为,《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9、X20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规范,规划调整经充分论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草案公告、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法定程序,符合《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关于《潮州市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1-12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潮州市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1-12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市城区的供电能力和可靠性,满足市城区南部的迫切用电需求,原枫溪区管委会申请对潮州市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1-12管理单元进行局部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于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4日在涉及的地块及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市政府于2024年1月2日批复同意启动调整。《潮州市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1-12管理单元局部调整》草案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17日在现场及网上进行公告,未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本次控规调整向市供电局、市发改局,湘桥区政府及湘桥区自然资源局征求意见,编制单位按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形成控规调整成果评审稿,并于2024年2月2日经专家评审通过。

  提交规委会审议内容:

  (一)原X11-12-12地块拆分为X11-12-12A地块、X11-12-12B地块、X11-12-12C地块。

  (二)X11-12-12A地块用地面积约14340㎡(21.51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不变,其余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三)X11-12-12B地块用地面积约1951㎡(2.93亩),用地性质由原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供电用地(U12),容积率由≤4.5调整为≤3.0,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60%,绿地率由≥30%调整为≥13%,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30米。

  (四)X11-12-12C地块用地面积约2376㎡(3.56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不变,其余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会议认为,《潮州市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1-12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规范,规划调整经充分论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草案公告、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法定程序,符合《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六、关于《潮州市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一阶段)D04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潮州市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一阶段)D04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为推动乡村文化传承,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湘桥区人民政府申请对《潮州市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一阶段)》D04管理单元局部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5日在涉及的地块及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市政府于2024年1月29日批复同意启动调整。《潮州市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一阶段)D04管理单元局部调整》草案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8日在现场及网上进行公告,未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本次控规调整向市文广旅体局,湘桥区自然资源局征求意见,编制单位按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形成控规调整成果评审稿,并于2024年3月1日经专家评审通过。

  提交规委会审议内容:

  (一)拟将原D04-01-36、D04-01-37两地块合并后拆分为D04-01-36地块、D04-01-37A地块和D04-01-37B地块。

  (二)调整后D04-01-36地块地块用地面积约23643㎡(35.47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不变,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不变。

  (三)调整后D04-01-37A地块用地面积约22194.8㎡(33.29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不变,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不变。

  (四)调整后D04-01-37B地块用地面积约1572.2㎡(2.36亩),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A2),容积率由≤3.5调整为≤3.0,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45%,绿地率由≥30%调整为≥20%,建筑限高≤60米不变。

  会议认为,《潮州市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一阶段)D04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规范,规划调整经充分论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草案公告、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法定程序,符合《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七、关于《潮州凤泉湖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D18管理单元(D18-13街坊)局部调整》成果(草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潮州凤泉湖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D18管理单元(D18-13街坊)局部调整》成果(草案),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为完善我市燃气“一张网”格局,保证安全、稳定、可靠的燃气供应体系,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经湘桥区人民政府同意上报,湘桥区铁铺镇人民政府申请对潮州凤泉湖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D18管理单元(D18-13街坊)进行局部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于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9日在涉及的地块及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市政府于2024年1月15日批复同意启动调整。《潮州凤泉湖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D18管理单元(D18-13街坊)局部调整》草案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8日在现场及网上进行公告,未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本次控规调整向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水务局,湘桥区自然资源局征求意见,编制单位按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形成控规调整成果评审稿,并于2024年3月1日经专家评审通过。

  提交规委会审议内容:

  (一)地块拆分合并

  将D18-13-02A地块、D18-13-02B地块、D18-13-02C地块拆分,其中部分用地合并为D18-13-02D地块、D18-13-02E地块。

  (二)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调整

  1.调整后D18-13-02D地块用地面积约16140㎡(约24.21亩),用地性质调整为供燃气用地(1304),容积率调整为≤1.0,建筑密度调整为≤30%,绿地率调整为≥20%,建筑限高调整为≤18米。

  2.调整后D18-13-02E用地面积约4135㎡(6.20亩),用地性质调整为防护绿地(1402)。

  3.调整后D18-13-02A用地面积约253104㎡(379.66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保持不变,其余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不变。

  4.调整后D18-13-02B用地面积约3881㎡(5.82亩),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保持不变。

  5.调整后D18-13-02C用地面积约6792㎡(10.19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1401)保持不变。

  会议认为,《潮州凤泉湖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D18管理单元(D18-13街坊)局部调整》成果规范,规划调整经充分论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草案公告、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法定程序,符合《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八、关于《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20-02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20-02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为进一步加快枫溪区建设发展,完善中心城区片区规划服务功能,配置充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原枫溪区管委会申请对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20-02管理单元进行局部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24日在涉及的地块及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市政府于2023年10月12日批复同意启动调整。《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20-02管理单元局部调整》草案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8日在现场及网上进行公告,未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本次控规调整向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湘桥区政府征求意见,编制单位按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形成控规调整成果评审稿,并于2023年12月25日经专家评审通过。

  提交规委会审议内容:

  (一)X20-02-05地块调整前为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约70977㎡(106.46亩)。调整后拆分为X20-02-05A、X20-02-05B地块;

  (二)X20-02-05A用地面积约65317㎡(97.97亩),容积率≤4.0保持不变,建筑密度≤30%保持不变,绿地率≥30%保持不变,建筑高度≤100米保持不变;

  (三)X20-02-05B用地面积约5660㎡(8.49亩),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商务用地(B1B2),容积率由≤4.0调整为≤6.8,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52%,绿地率由≥30%调整为≥13%,建筑限高100米保持不变。

  会议认为,《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20-02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规范,规划调整经充分论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草案公告、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法定程序,符合《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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