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意见的公告

2024-04-16 15:46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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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二阶段东岸片区)》成果(草案)等5个审议事项,审议意见经主任委员签署同意。根据《潮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有关条款的要求,现将审议意见予以公布:

  一、关于《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二阶段东岸片区)》成果(草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二阶段东岸片区)》成果(草案),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推进2019年潮州市重点工作项目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工作计划,衔接在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开展《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二阶段东岸片区)》编制工作。规划范围涉及D05、D07、D08和D09共4个单元,规划总面积34.33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规模按照16.33平方公里进行控制。

  《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二阶段东岸片区)》的主要内容包括用地布局规划(含五线控制、建设用地性质控制)、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含各项用地指标控制)、支撑体系规划(含综合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用设施规划、绿地系统与水系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历史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管理单元控制等。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文件和管理文件三部分,由规划文本、图则、说明书等构成。

  会议认为:《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二阶段东岸片区)》成果规范、内容全面,基础工作扎实,与上一层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充分协调衔接,功能布局和指标安排合理,基本符合国家、省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要求,并按程序完成公示、征求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等,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确保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关于《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径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修编)局部调整》成果(草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径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修编)局部调整》成果(草案),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为切实盘活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土地资源,解决园区工业用地紧缺问题,同时为优化园区用地布局,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效率和有效管理,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对《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径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修编)》进行局部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于2023年7月13日— 2023年 7月27日在涉及的地块及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市政府于2023年8月28日批复同意启动调整。规划草案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在现场及网上进行公告,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草案进行补充完善,控规局部调整草案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在网上进行补充公告,未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本次控规调整向潮州市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工信局、城管执法局、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潮州指挥部等6个部门两次征求意见,编制单位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形成控规调整成果评审稿,并于2023年10月13日经专家评审通过。

  提交规委会审议内容:

  (一)修正内容:

  1、结合地形、詹罗田片区水岸工程,修正园北路道路线位,并优化JN03单元和JN04单元的路网和用地边界。将明园大道西北端优化为尽端路,并在其与园北路的交汇处增加防护绿地;瓷新路和园北路交叉口结合水岸工程进行线位修正,涉及修正地块共15处,其中,防护绿地7处,修正前后面积分别约33920㎡、 56741㎡,增加22821㎡;环卫用地1处,修正前后面积分别约1133㎡、754㎡,减少379㎡ ;排水用地1处,修正前后面积分别约46639㎡、22924㎡,减少23715㎡;二类工业用地4处,修正前后面积分别约144130㎡、123610㎡,减少20520㎡;公园绿地2处,修正前后面积分别约10033㎡、35488㎡,增加25455㎡。

  2、结合詹罗田片区水岸工程,优化JN04单元用地边界和非定位路网。涉及修正地块9处,其中,防护绿地3处,修正前后面积分别约6205㎡、 5544㎡,减少661㎡;商业商务混合用地1处,修正前后面积分别约7633㎡、4790㎡,减少2843㎡;公园绿地2处,修正前后面积分别约11213㎡、44966㎡,增加33753㎡;三类工业用地1处,修正前后面积分别约13184㎡、7483㎡,减少5701㎡;二类工业用地1处,修正前后面积分别约120885㎡、96491㎡,减少24394㎡;消防用地1处,修正前后面积分别约16286㎡、13992㎡,减少2294㎡。将JN04-20地块内的非定位路走向进行修正,沿水岸敷设,东南接中山大道,不穿越河道,减少工程造价。

  3、结合潮州东联络线铁铺东枢纽立交中山大道平交口道路方案,修正JN01-17地块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的位置,由高速公路出入口道路西侧修正至东侧,用地面积、性质和开发强度指标不变,用地面积约1334㎡。

  4、根据江夏墓东侧的两块工业用地权属范围,修正JN07-04地块用地边界。将JN07-14B地块,细分为JN07-04B、JN07-14C。

  5、依据筑智陶科已出让用地范围和非定位路网详细规划方案,优化JN08单元的非定位道路。取消一条纵向连接中山大道和铁汫线的非定位路,同时增加一条横向连接瓷彩路的非定位路。

  (二)局部调整内容:

  1、结合潮州东联络线铁铺东枢纽立交西侧道路详细规划方案,优化JN01单元的路网及用地。将位于高速公路入口西侧至五彩路的深潮路段取消,并将五彩路东移,向北延伸;高速公路入口东侧的深潮路段改为尽端路,道路红线宽度由22米调整至16米。涉及调整地块11处,包括:JN01-01、JN01-02、JN01-03、JN01-04、JN01-13、JN01-14、JN01-15、JN01-16、JN01-18、JN01-19、JN01-20地块。具体调整内容为:将JN01-01地块细分为JN01-01和JN01-01A,将JN01-13地块细分为JN01-13和JN01-13A。

  2、将JN02单元内的火炬路东移,并优化道路线位和转弯半径。将JN02单元内的火炬路宽度由32米调整至22米。因局部道路优化,涉及用地面积、位置调整的地块共5处,包括:JN02-05、JN02-06、JN02-08、JN02-11、JN02-15A,其中,因火炬路东移动将JN02-11地块取消;位于火炬路西侧JN01-20地块的公园绿地取消,调整至火炬路东侧,即将原地块JN02-06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

  3、将JN04-05地块内、边坡以北的用地,由污水处理厂调整为供电用地,地块编码为JN04-05A。

  4、将JN08-04B地块细分为JN08-04B和JN08-04C,并将JN08-03地块的加油站用地调整至JN08-04C地块,用地面积为2513㎡。结合下河溪水岸工程中的护坡线,将JN08-03地块原加油站及其周边防护绿地、部分公园绿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涉及调整地块3处,包括: JN08-01 、JN08-03、JN08-07。

  5、结合划拨地块范围,将JN07-04地块细分为JN07-04和JN07-04A,其中,位于划拨地块范围内的地块编码为JN07-04A,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0348㎡,减少的公园绿地在JN09单元内补齐,即将JN09-04细分为JN09-04 和JN09-04A,其中JN09-04A由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10348㎡ 。

  会议认为,《《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径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修编)局部调整》成果规范,规划调整经充分论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草案公告、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法定程序,符合《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关于《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8-01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8-01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草案),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为进一步加快韩江新城发展,完善中心城区片区规划服务,提升中心城区旅游接待能力,湘桥区人民政府申请对《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8-01管理单元进行局部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于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11日在涉及的地块及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市政府于2023年8月28日批复同意启动调整。《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8-01管理单元局部调整》草案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8日在现场及网上进行公告,未收到异议或反馈意见。本次控规调整向潮州市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等5个部门征求意见,编制单位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控规调整成果评审稿,并于2023年11月10日经专家评审通过。

  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内容:

  D08-01-18 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B1B2),用地面积约2613㎡(3.92亩),规划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面积保持不变,容积率由≤4.0调整为≤6.5,建筑密度由≤40%调整为≤45%,建筑限高由≤50米调整为≤100米,绿地率为≥20%保持不变。

  会议认为,《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8-01管理单元局部调整》成果规范,规划调整经充分论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草案公告、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法定程序,符合《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关于《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站城一体化规划设计及站城一体化综合体概念方案设计》《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站点建筑产品定位咨询项目》《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综合开发、站城一体定位策划咨询项目》成果(草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站城一体化规划设计及站城一体化综合体概念方案设计》《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站点建筑产品定位咨询项目》《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综合开发、站城一体定位策划咨询项目》成果(草案),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站城一体化规划设计及站城一体化综合体概念方案设计》规划范围为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6个站点,重点对潮汕站、浮洋站、如意站3个高架站开展站点地区站城一体化规划设计,对潮州东站、湘桥站、半岛广场站3个地下站开展站城一体化综合体概念方案设计。

  《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站点建筑产品定位咨询项目》工作范围为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潮州东站、湘桥站、半岛广场站3个地下站点,重点提供平面动线组织策略、成本控制策略、平面效率策略以及空间经营策略。

  《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综合开发、站城一体定位策划咨询项目》工作范围为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潮州东站、湘桥站、半岛广场站3个地下站点,重点提供城市经营TOD整体策略、业态组合专项策略、功能配置专项策略、交通组织专项策略、土地出让专项策略等,协助配合招商,提供虚拟现实呈现服务(VR呈现)。

  会议认为,《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站城一体化规划设计及站城一体化综合体概念方案设计》《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站点建筑产品定位咨询项目》以及《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综合开发、站城一体定位策划咨询项目》有序协调轨道交通、城市功能和开发收益的关系,形成功能协调的片区开发策略,有利于引导粤东城际站点片区城市规划建设优化。项目基础工作扎实,成果规范、内容全面,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协调衔接,并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等程序,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确保了成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以指导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站城一体开发建设工作。

  、关于《潮州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成果(草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潮州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成果(草案),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为保护潮州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潮州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潮府办函〔2022〕4号)要求,市气象局委托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起草编制《潮州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气象站专项规划》)。

  《气象站专项规划》规划年限为2023—2035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保护范围和核心区保护范围。以潮州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海拔高度60.7米)为中心,观测场围栏东南方向90度范围内外延5000米,其他方向外延2000米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以潮州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边缘半径1000米范围为核心保护区范围。

  《气象站专项规划》主要包含文本、图集和说明书三部分内容。《气象站专项规划》明确了保护区保护标准,对影响源要求、对障碍物的限制要求及对周边环境规划建设的要求。

  会议认为,《潮州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成果规范、内容全面,充分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划编制的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公告、征求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法定程序,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确保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市气象局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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