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树英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4-12 10:33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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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林巧銮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布梳街林家祠左巷5/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列:湘府国用字(1992)第00600018号,证载土地面积:101.00平方米,实测宗地面积:100.22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1222015号, 证载建筑面积133.96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124.74平方米;四至:东至林宅;南至滴水巷;西至林家祠左巷;北至林家祠左巷的不动产,为林巧銮单独所有。

  现继承人洪树英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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