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克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4-11 16:38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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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蔡增发与配偶王惠吟生前共同共有,以蔡增发名义登记,位于城西春光蔡厝胶南路10巷7号的不动产,证号为潮府国用(2004)字第00805630号,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宗地面积75.81平方米,四至:北至膠南路十一巷;东至通巷;南至膠南路十巷;西至陈宅。
现继承人蔡克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290952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