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育璇不动产注销登记和转移登记公告

2024-04-11 16:22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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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育璇承曾祖父李春荣遗下的位于原潮州市竹铺头街7号房产(该房产以李万利名义登记,证号列097064号)中的部分产权。2000年被实施拆迁,赔偿于韩滨园三B幢402房(建筑面积82.19平方米,其中拆迁赔偿56.95平方米,超出部分25.24平方米由李育璇购买)。

  上述被拆迁房产的产权证粤州房证字NO.097064号因年代久远不慎遗失,现李育璇声明该证书遗失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被拆迁房产的注销登记及上述赔偿不动产的转移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被拆迁房产的注销登记及赔偿不动产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290905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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