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聪不动产注销登记和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4-11 16:16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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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继平承祖父李春荣遗下的位于原潮州市竹铺头街7号房产(该房产以李万利名义登记,证号列粤州房证字NO.097064号)中的部分产权。2000年被实施拆迁,赔偿于韩滨园一幢705房(建筑面积62.21平方米,其中拆迁赔偿57.5平方米,超出部分4.71平方米由李伟林购买)及三B幢14号铺(建筑面积41.05平方米,其中拆迁赔偿27.42平方米,超出部分13.63平方米由李继平购买),并签订了拆迁赔偿合同书。祖父李继平于2023年1月5日死亡注销户口,父亲李伟林于2020年8月3日死亡注销户口,上述不动产中李继平和配偶李金婵、李伟林遗下的占有份额由李培聪一人继承。

  被拆迁房产的产权证粤州房证字NO.097064号因年代久远不慎遗失,现继承人李培聪声明该证书遗失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被拆迁房产的注销登记及继承上述赔偿不动产中李继平、李金婵、李伟林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被拆迁房产的注销登记及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290905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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