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松华土地使用首次登记及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3-29 15:50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字体:

  周得胜与配偶陈木英生前遗有以周得胜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环城西路(富丽华酒店),宗地面积63.21平方米,四至:东至环城西路,南至通巷,西至布梳街,北至通巷,土地使用权面积63.21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343.41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342.2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3085474号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周松华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同时,因上述房产所占用的宗地自1949年使用至今尚未确权登记,权利人一并申请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以上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及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