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碧华非公证继承公告之四

2024-03-27 11:03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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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钟琛名义登记的,位于潮位于潮州市意溪镇长和旗杆脚,《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列:潮府国用字(1994)第40200820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1700388号,用地面积20.80平方米,建筑面积20.80平方米。四至:东至钟宅;南至碓间;西至小巷;北至空地。的不动产。原为钟琛、巫巧英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钟碧华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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