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城支行他项权利证明遗失公告

2024-03-26 16:01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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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城支行(原潮州市湘桥区凤新农村信用合作社)遗失《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一份,证明号:【97】列0230号,该份证明记载的坐落:潮州市潮枫路51号401房;产权证号:粤房字第3955175号;抵押人:陈孝严。现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城支行声明上述《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作废并向我局一并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8-229562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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