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妙香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3-25 15:37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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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吴维胜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昌黎路司巷3号501房,《不动产权证》号码列:粤(2020)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20023号,建筑面积116.36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502号房;西至梯间、502号房;北至梯间、空间的不动产。原为吴维胜、丁妙香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丁妙香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吴维胜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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