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毅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3-25 15:16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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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杨波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永护路壮观楼四幢403房(四层),《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3986505号,建筑面积39.66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404房、梯间、空间;南至梯间、空间;西至402房;北至空间和潮州市永护路壮观楼四幢404房(四层),《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3986506号,建筑面积63.42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403房、梯间;北至空间、梯间的两宗不动产,为杨波、刘丽梅的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杨俊毅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杨波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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