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清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2-28 17:30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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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邱圆光生前与配偶郑秀清共同共有,以邱圆光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城新路8号三幢101房(首层),《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3164692号,建筑面积70.27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埕;南至埕;西至潮州医院、梯间;北至埕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郑秀清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邱圆光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