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火灾隐患曝光(一月份第四期)
根据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潮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三小”场所、沿街店铺、出租屋和经营性自建房等“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2023年11月16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小”场所、沿街店铺、出租屋和经营性自建房等“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面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销售租赁维修门店、室内停车场,住改商、住改厂等用于生产经营的老厝民居、村民住房,全市范围内经营商铺(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小餐饮店、小五金店、小超市、小工厂作坊、小服装窗帘店、小茶叶店、小快递寄放点)及出租屋等场所,重点清查整治违规住人、使用木质或可燃材料搭建阁楼或隔间、违规设置防盗网(窗)、外立面广告牌和灯箱遮挡外窗、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违规拆改及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等问题。现将火灾隐患单位曝光如下:
1 湘桥区 隐患单位 太平街道——老农食品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设置防火门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独立逃生口和疏散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 隐患单位 城西街道——逸香茶庄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加装防火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按要求开设逃生窗。 隐患单位 官塘镇——安达电器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加装防火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设置独立疏散设施和逃生通道,按要求开设逃生窗。 隐患单位 凤新街道——源泉酒类商行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加装防火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设置独立疏散设施和逃生通道,按要求开设逃生窗。 隐患单位 凤新街道——榕栎茶庄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在居住区域和经营区域之间加装防火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 2 潮安区 隐患单位 庵埠镇——别错过炒饭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加装防火门、加砌防火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责令限期配齐消防设施器材。 隐患单位 东凤镇——叙波五金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未开设逃生窗。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在居住区域、使用明火区域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浮洋镇——梦幻理发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采用不符合标准的木板进行装修,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拆除木板,在居住区域、使用明火区域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浮洋镇——欣记副食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未开设逃生窗。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在居住区域、使用明火区域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在居住区域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归湖镇——利源五交商店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未开设逃生窗;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在居住区域、使用明火区域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在居住区域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责令限期配齐消防设施器材。 3 枫溪镇 隐患单位 站前三路——一无名仓库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之间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在居住区域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池湖路——江厦堂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限期在居住区域与经营区域之间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在居住区域设置独立疏散逃生设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 隐患单位 池湖路—一水果店 存在隐患:经营性场所违规搭建居住空间,且未落实物理分隔措施。 采取措施:责令其立即搬离,在居住区域、使用明火区域加装防火门、加砌实体墙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按要求开设逃生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