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淑华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1-18 16:42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字体:

  以杨怀坤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环城西路建兴里三梯502房(第五层),《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3113633号,建筑面积120.82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梯间;南至梯间、501号房;西至空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原为杨怀坤、谢淑华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谢淑华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杨怀坤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