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君非公证继承公告
(以苏瑶深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永护路15号综合楼307房(第三层),《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3986614号,建筑面积108.64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梯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306号房、梯间的不动产。)
2023-06-30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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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瑶深生前与配偶陈丽君共同共有,以苏瑶深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永护路15号综合楼307房(第三层),《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3986614号,建筑面积108.64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梯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306号房、梯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陈丽君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苏瑶深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