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环函〔2020〕98号(B)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潮环函〔2020〕98号(B)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张树鑫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第50号),为今年市政协重点提案,由我局主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编委办、市工信局、潮安区政府、饶平县政府、湘桥区政府、枫溪区管委会会办。现将提案《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答复如下:
一、全方面推进提案办理,全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一)强化队伍建设,从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上提升。
1、理解上升华,统一履职思想。“牢记初心使命”。生态环境保护既是政治责任,又是民生工程。我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提案的办理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目标要求,确保提案的办理组织有力、思路清晰、力量充足、标准明确、高质量完成。
2、思想上净化,筑牢廉政防线。“磨刀不误砍柴工”。我们在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等廉政教育基础上,还专门召开全体执法人员廉政集体谈话会,通过廉政谈话、上廉政课,签订《廉政承诺书》,进一步筑牢廉政防线,确保执法队伍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同心合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能力上提升,夯实履职基础。“打铁还须自身硬”。今年以来,我们还先后参加部、省厅组织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排污许可执法、VOCs行业企业执法监督等多种全员培训;我们邀请生态环境领域、司法领域的专家、领导为本市生态环境系统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能力讲座授课,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人员法律适用、案件查办能力;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打造业务精、能力强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4、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弥补人员紧缺短板。认真贯彻《潮州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职能下放工作,推进当前基层政府权责不清、责权分割、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的全面改革,解决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范围大、涉及面广、基层不熟悉,而机构、人员严重欠缺的局面,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末端全覆盖。
(二)围绕重点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管执法。
今年以来,我们一手抓疫情防控,坚决杜绝医疗废水废物发生“二次污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手抓环境执法,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高压态势,杜绝违法侥幸和“浑水摸鱼”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今年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203人次,检查企业6828家次,责令整改47宗,停产停电(取缔)108宗,查封扣押14宗,行政处罚63宗,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5宗,移送行政拘留3宗,罚款988.6657万元。全市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环境安全形势安全良好。
1、强化日常制度落实,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常态长效。
(1)坚持落实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制度。常态化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保持环境执法效率效果。今年来,全市共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70余次,联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余宗,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宗,保障案件查办效率效果成效明显。
(2)坚持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在认真落实省厅“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我们还开设了市级“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拓宽监管范围。今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实施省级“双随机”抽查93家次,市级环境监管“双随机”共检查企业101家次,随机抽查检查情况均及时通过官方网站、系统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
(3)持续保持环保案件通报联查制度震慑。实施《潮州市环境保护案件通报联查工作机制》,保持多部门共同查处重大环境保护案件强大威势震慑,持续营造打击环境违法高压氛围。自该项制度出台实施以来,共启动8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9宗,震慑效果明显,警醒深远。
(4)坚持落实枫江环境应急值班机制。制定了《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枫江流域环境联合应急执法值班的通知》,成立了5个应急值班专班,每个专班值班一周,依次循环轮值,枫江流域应急执法持续不间断施行。今年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10余人次,检查企业单位800余家次,现场责令整改环境问题10余家,作为日常监管执法巡查的补充和加强,应急执法值班行动更加机动灵活,覆盖面更广,环境监管、应急处置效果较好。
(5)坚持落实环境有奖举报制度。坚持落实《潮州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激发群众参环境保护积极性,拓宽环境线索问题渠道,延伸环境监管执法触角,进一步缩小环境违法生存空间。该制度实施以来,我局共收到有奖举报线索130余条,其中有效线索5条,发放奖金2.5万元。
2、围绕重点任务,保障环境安全,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1)围绕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助力枫江流域省考断面(明年起改为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决战决胜。
坚持开展枫江流域执法检查。坚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枫江流域执法工作的通知》并扩展实施,对流域内污染源常规检查由每月第一周扩展为全月时段,并不定期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加大对流域电镀、造纸、印染、陶瓷行业企业等影响较大的涉水行业的监管力度,利用节假日、非正常时段、雨天等,开展突击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消除违法排污侥幸。今年来,流域共开展非正常时段突击执法检查100余场次,检查企业单位560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50余宗。
开展流域专项联合、交叉执法行动。印发《2020年枫江流域污染源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开展流域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企业470余家次,停产停电,责令整改2宗,查封扣押4宗,行政处罚6宗,罚款55.7万元。
今年来,枫江流域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740人次,检查企业2635家次,停产停电34家,责令整改2家,查封扣押7宗,行政处罚24宗,罚款388.76万元。
(2)强化韩江的巡查监管,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在强化韩江饮用水源保护的基础上,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区域内违规游泳、垂钓行为开展专项巡查整治行动,确保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今年以来,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全市共出动执法、志愿者及其他工作人员共1000余人次,共劝阻违规游泳1200多起,劝离违规垂钓行为360多起。韩江水质长期保持在Ⅱ类水质水平。
(3)加强黄冈河流域监管执法,推动水环境治理。
扎实贯彻落实《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强黄冈河流域环境监管执法。今年来,黄冈河流域环境监管执法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535余人次,检查企业940余家次,责令整改6宗,行政处罚6宗,罚款47.9万元。
今年1-6月,饶平县4个地表水重点考核断面优良率达100%,国控凤江桥断面平均水质达到Ⅲ类,各项主要监测指标只有氨氮一项超过Ⅱ类标准,生化需氧量和总磷已从去年的Ⅲ类改善为Ⅱ类,黄冈河水质改善明显,水质良好。
(4)强化内洋南总干环境监管执法,助推潮州-汕头梅溪河升平断面水质持续改善。
指导推进潮安区政府开展内洋南总干渠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并调动县区执法力量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助力内洋南总干渠水质改善提升。今年来,我局在该区域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近650人次,检查企业近330多家次,实施查封案件3宗,立案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宗,罚款4.75万元,移送涉刑案件2宗。
3、妥善调处群众信访投诉,强化民生服务。
我们坚持落实局长信访接待日机制和领导包案制度,主动约谈信访事件当事人,督促相关单位或人员落实环保要求,全力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群众反映投诉环境问题2700宗,办结2407宗(其中分管领导包案1宗),其余案件正加紧办理中(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投诉案件受理期不超过15日,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确需延长的经批准同意后最长可延长30日,今年尚无延期信访投诉案件),力争高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力争群众满意。
我们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经常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分析研判,多次带队排查检查,主动过问案件调处进度,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政府报告和向媒体通报。我们还通过主动加入受影响住宅小区的业主群,与投诉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环境问题变化;通过严格执法和业务指导,推进企业科学治污;通过加强非常时段的突击检查和利用新科技手段的监管,倒逼企业自觉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防止环境问题出现反复。
去年以来,我局积极调查处理了恒大城周边酸臭味、碧桂园噪声、黄金塘区域瓷泥行业瓷泥扬尘、噪声、居民集聚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问题等多起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我们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
4、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果效率。
(1)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精准执法。运用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实施精准监管。我们通过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手机APP终端值守,对全市56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精准监管,及时掌握其排污情况,并通过电话、网络督促企业,对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精准及时整改问题,消除异常。运用重点流域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查处偷排盗排。我局通系统配套手机APP实时监督软件,对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进行分析对比,判断异常,锁定区域,然后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实施突击执法检查。今年6月、7月查获的西山溪沿岸的两家造纸类企业环境违法即是该精准执法的成果。
(2)开展错时执法。今年来,枫江流域共开展节假日、非正常时段、不良天候条件下突击执法检查90余场次,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350余人次,检查流域内造纸、印染、电镀等重点排污企业400余家次。突击执法检查共查获大型造纸行业违法排污企业2家,对督促其他企业单位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形成巨大震慑。
(3)提升突击执法强度。局领导沉身一线执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亲自谋划、部署、带队,查处锡行业企业,突击查获位于深山里的非法漂染,排查水体污染源头,摸排隐蔽排污口,开展凌晨值守监测,雨夜突击检查,走访重点企业单位,督促重点任务的落实。通宵值守监测排查。针对隐蔽性强的违法排污行为,我们开展夜间、凌晨进行巡查盯守,甚至开展通宵值守监测,直至消除环境问题。西山溪深坑桥至鹤陇桥段的一家造纸类环境违法企业即以此种方式查获。连续不间断高强度监管巡查。在保障中高考一个多月的特殊时间里,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出动人员350余人次,开展巡查检查200余场次,巡查检查建筑工地、酒吧、KTV等场所400余家次,约谈相关企业10余家,保障了今年中高考顺利进行。
(4)强化部门联动。我们加强同公安、交警、城管、渔政、水务、海事等职能部门的联查联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自8月中旬开始,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在彩塘、东凤、金石、庵埠先后成功查处了4个十分隐蔽非法电镀(电解)作坊,因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已全部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5)协调上级监督帮扶。经过局主要领导的多方协调,争取上级支持,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抽调全省精干执法力量,自8月10日至21日对我市开展为期2周的环境监管执法开展监督帮扶活动。监督帮扶期间,省厅帮扶组共检查我市企业近109家企业,成功查处了10多家违法排污企业。
二、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共识
(一)强化内外宣传,筑牢环境监管执法社会基础。
1、面向系统内部宣传,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制订《潮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普法计划》、《潮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学法计划》,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掌握。我们鼓励局干部职工家属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徒步、民生志愿者等公益活动,延伸宣传影响,扩大宣传效果。
2、面向广泛社会宣传,筑牢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群众基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环境监管执法活动中,强化环保法律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国家政策要求,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群众基础。
(二)抓住时机宣传,加深公众环保意识。
我们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6·8”世界海洋日、党日活动等时机,积极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主动做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六进”活动。我们还利用今年国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工作的时机,在潮州广播电视台、潮州日报刊播《致全市排污单位的一封信》、《敬告》,在《民生直播室》走马字幕,在户外LED屏播放宣传标语、利用“潮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和潮州政府网市生态环境局子网推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政策解读。
(三)广泛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1、运用传统方式宣传。在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中,我们通过发放传单、张贴通知通告,发放环境保护手册、推送生态环境保护卡片等方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我们保持同潮州电视台、潮州日报社等官方媒体保持沟通联系,以传统的广播电视媒体向社会宣传生态环境政策要求。我们还通过在官方网站、执法平台上公开环境案件查办情况,进一步警醒企业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意识形成、提高。
2、运用新媒体宣传。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现代传播媒体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增加受众群体覆盖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影响力。我们加强同“红桃粿”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网络平台的合作,及时接收环境舆情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环境关切,发布环境保护信息,更高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其他方式宣传。联合潮州邮政公司,通过“夹报宣传+邮包伴侣(包裹贴广告)”模式,一方面制作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传单5万张进行夹报宣传,另一方面制作广告标语6万张粘贴在邮政包裹上进行宣传。近期,我局还在潮州电视台《潮州新闻》、《民生直播室》栏目开设“曝光台”,曝光日常监督巡查中的违规乱象,在《民生直播室》栏目“朋友圈”环节跟踪播出市民爆料、曝光给类违规行为。
今年来,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张贴宣传海报/横幅600张,宣传墙报240幅;发放宣传手册5000本,宣传折页5000张,制作播放新媒体产品(含公益视频广告)8个,其它环保袋、环保杯等物品2200件,传统媒体发稿6条,新媒体发稿10条,阅读量近6600次。
三、协调督导,推进枫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
(一)加强协调督导,推动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稳步推进。自2018年以来,我们每周了解掌握枫江流域整治项目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在市政府常务会第一议题上及时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二)强化责任考核,压实各级河长治水职责。我们在枫江流域干支流共设置20个考核断面,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并对各区镇的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将治水责任落实到县、镇、村三级“河长”。市政府领导还经常组织开展枫江流域季度巡河工作,组织召开枫江流域的河长会议。与此同时,我们还强化责任落实,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失职失责、任务完成严重滞后的部门单位,提请市政府启动约谈问效。2018年以来,我市共组织召开工作约谈会6场次。
(三)强化督导帮扶,开展枫江整治工作业务指导。我局定期督导、及时协调解决PPP项目融资难、工程施工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推进枫江水环境整治工作。2018年以来,我局共发出督办、提醒函共25份。我局还多次组织技术专家,对枫江流域综合整治进行现场调研,为各部门各区整治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和建议。我们还邀请华南环科所、省环科院专家现场考察,对深坑断面溶解氧、氨氮超标提出有针对性措施和建议。
目前枫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已完成,二期工程正在加紧推进中。
四、阶段性成效
在近几年持续努力下,环境监管执法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空气、水体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今年来,潮州市空气质量各项指标的浓度与去年同期均下降,空气质量指标向好。我市河流国考断面全部达标,省考枫江深坑断面水质虽尚未稳定达标,但所有考核指标均有较明显好转,特别是体现工业源污染的化学需氧量(COD)指标已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以内。
(二)重污染行业违法行为得到很大程度遏制。近三年,我们成功抓获了16家造纸企业偷排环境违法(其中4家接近100万元的顶格处罚),罚款620.5万元,并责令一个月左右的停产,其中移送行政拘留1宗;查获7家漂染企业偷排,罚款104万元;抓获9家锡加工企业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34万元,责令停产7家;查获了55家印花企业的违法行为,罚款165万元;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公安73宗,移送行政拘留10宗。在强有力的执法态势下,企业承担了巨大的违法成本,形成强大的震慑形势,较好遏制了企业追求经济利益、不顾环境管理思想的抬头。
(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通过强化巡查监管,约谈、查处了一批建筑施工单位和酒吧迪厅,建筑施工、娱乐场所等噪声扰民问题得到一定程度控制;通过强化检查执法,教育、指导、协调、查处了一批餐饮经营单位,加强与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的联合行为,餐饮油烟和汽修行业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五、下一步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秉持“人民对优美的生态环境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工作遵循,充分利用本次提案办理契机,从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充实增加人力、扩大宣传影响、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广泛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向努力,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效果。同时,也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重视,合力推动环保执法,达到保护环境的最终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教育引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贯彻,牢牢树立生态环境保护责无旁贷的宗旨意识和使命意识,不断提升全市环保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主动性、积极性,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主导表率。
1、建强“战斗堡垒”。继续抓好党建重点工作落实,要求各党支部对照“三好两强”党支部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定期抓好检查督导,由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党支部,深入指导支部建设,全面推动打好党建三年工作收官战。
2、发挥模范引领。落实《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部署要求,掀起争先创优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3、提升政治素养。继续开展“业务提升年”主题活动,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每月举办1至2场业务专题培训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4、筑牢廉政防线。常态化抓好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党纪政纪纪教育,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结合组织生活、各种专题活动等时机,开展党的廉政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努力打造一支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环境执法队伍。
5、注重实践锻炼。积极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学习强国”平台、“互联网+”等新形式,组织开展“弘扬延安精神,做砥砺前行环保人”报告会等思想理论学习,推进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实践常态化。
(二)全力以赴、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任务。
以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为指引,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以环境监管执法推动水污染防治攻坚决战决胜目标稳步推进,继续强化枫江流域、内洋南总干监管执法,持续开展韩江水环境保护,继续抓好黄冈河流域环境监管执法,助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争取年底前实现省考核目标:AQI(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达到94%,PM2.5浓度不高于29微克/立方米;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地表水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3.3%以上,劣Ⅴ类断面水质基本消除。
1、继续强化枫江流域、内洋南总干监管执法。持续坚持落实应急执法值班、突击执法检查、联合交叉执法等制度机制,保持枫江流域、内洋南总干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枫江深坑断面和内洋南总干渠焦山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Ⅴ类的攻坚目标实现。
2、持续开展韩江水环境保护。继续加强对我市韩江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非法游泳、垂钓的巡查整治,开展公安(交警)、城管、渔政等部门的联查联动,委托滨江公司雇用社会劳务力量开展巡查劝阻,保障韩江饮用水源安全。
3、继续抓好黄冈河流域环境监管执法。突出抓好流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执法检查,严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恶意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黄冈河污水管网等环保基础工程的督查督办工作,推动黄冈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保护有序推进。
(三)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源头治理深化。
积极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的落实,敦促压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条块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严把源头准入。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准入”环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一岗双责”责任,禁止外市重污染企业向我市转移,共同把好环境保护污染源“准入”关。
2、实现源头覆盖。加大力度督促各县区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责任,督促镇(街)、村(居)“河长”、“湖长”“网格”管理员责任落实,树牢“守土有责、守土尽职”的担当意识,严查属地的排污企业,督促企业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时向属地环保部门通报环境违法行为,共同推动排污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现污染源末端全覆盖。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对监管不力、环境违规违法现象多发的镇、村予以通报,对情况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予以问责追责。
3、严防面源污染。我市面上的中、小、微企业众多,特别是枫江流域的中小微陶瓷企业集中,由于经济能力有限,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甚至没有治理实施,整体排污对流域的水环境影响巨大。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我市陶瓷行业企业环境秩序逐步规范化。
4、建立源头“清单”。我们将按照《关于印发<潮州市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专项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推动企业落实按证排污、按证治污、按证管污,为我市排污许可制落实提供有力兜底保障,全力推动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体系构建形成,努力构建污染源 “清单”监管体系。
5、强化源头整治。对整改效果差,长期污染,群众意见大,投诉反映多,严重影响周边群众身体健康的重污染企业,依法向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申请关停或搬迁,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获得感。
(四)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各自的领域和区域,积极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通过更广泛、更密切借助各种传统、现代媒体,综合借助网络、平台、系统各种媒介,灵活运用广播、传单、画册、通知通告等各种方式,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府政策要求、奖励激励机制、环境违法查处信息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普及知晓度,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民心,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群众基础,努力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大环保”氛围。
(五)利用科技手段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1、发挥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平台作用。发挥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继续做好配套的电脑终端、手机APP的值班值守,实现对监管对象实时、精准监管,节省有限的人力成本的同时提高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效率、警醒效果。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特别关注枫江流域二级支流面源企业污染情况,做到迅速出动,精准打击。
2、灵活运用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大无人机、无人船、机器人等先进科技手段的运用,开展人员培训,加强设备维护,充分发挥先进科技手段的生态环境保护效益。
3、启用省执法一体化平台。加强《广东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系统管理运用,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任务,在省厅统一部署下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推动环境监管执法新模式投入环境保护执法实际,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率效果,推进实现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便捷化。目前,该平台已开始试运行。
(六)努力充实环境监管执法力量。
我们将努力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逐步充实环境监管执法力量:
1、争取增加环保专项执法力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环境执法点多面广、错综复杂。为更好适应新形势要求,我们将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适当逐步增加环境保护人力,进一步充实环境监管执法一线力量。
2、争取增加政府雇员派遣数量。积极争取适当增加政府雇员数量并提高待遇,充实任务繁重工作岗位,协助环境监管执法,让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抽出更多的精力投入环境执法。
3、推动设置乡镇街道环保专职岗位。扎实落实基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在乡镇一级政府设置环境保护专职部门、明确专职人员,确保基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有责任、有机构、有力量。
4、配置环境保护“网格”管理员。通过财政资金补贴等形式进一步压实属地基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基层政府赋予“网格”管理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以“网格”管理员履行环境报保护监管职能落实属地政府基层政府环保责任。
再次衷心感谢政协委员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潮州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继续给我们鞭策鼓劲!我局将虚心接受各方意见建议,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不断提升行政履职能力,全力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稳定,为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高、为潮州市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全市人民优美生态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监管执法保障。
祝各位委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8日
联系人:张世镇 电话:2181709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府办建议提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