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市区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0)〔202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潮州市人民政府的授权,现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潮州市市区2018年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湘桥区城西街道上埔、厦三、下洲、上洲经济联合社,意溪镇头塘、橡埔、团 三、埔东经济联合社,桥东街道涸溪居委会。
三、征收土地面积:32.6232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该批次用地征地后有1222人属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1099.8万元已经存入“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
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办法:在征地时给予一次性补助,由湘桥区城西街道上埔、厦三、下洲、上洲经济联合社,意溪镇头塘、橡埔、团三、埔东经济联合社,桥东街道涸溪居委会自行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六、凡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视为放弃其应有权益。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