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租房安置对象的公示
2019-12-0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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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租房安置对象的公示
为切实解决我市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潮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查,廖培雄、陈秀明、林亮云连同其共同申请人等共3户公租房安置申请家庭,具有湘桥区城镇居民户口,2019年家庭月人均经济收入低于1614元(含1614元),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无房家庭优先保障),经初审符合公租房安置准入条件,拟作为公租房安置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天,自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24日止。公示期限内如发现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反映。
地址: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邮政编码:521000,联系电话:2231156。
附:申请人名单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