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日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