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映红生前与林进钊共同共有,以黄映红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新洋路洋滨园B2幢底层2号杂物间,建筑面积18.72平方米,四至:东至通道,南至3号杂物间,西至1/4号杂物间,北至埕,《房地产权证》列粤房地证字第2331421的不动产。该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林进钊个人所有,一半份额为黄映红遗产。
现继承人林进钊、林炜绚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黄映红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