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长兴非公证继承公告

时间:2022-07-28 16:43:10   来源:本网

  以谢友谅名字登记的,位于潮州市第四街15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185707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列:州府国用字(1990)第900100400227号,建筑面积139.60平方米,用地面积180.00平方米,四至:东至陈宅;南至杨宅;西至第四街;北至许宅、陈宅的不动产,原为谢友谅、蔡丽君的共有遗产。

  现谢长兴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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