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继松与李特娴共有以李特娴名义登记的以下房产:
1、坐落于潮州市绿榕路榕华园D1幢301房,建筑面积173.19平方米,《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5315994号,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梯间、302号房,北至梯间、空间;
2、坐落于潮州市新洋路电器专业市场四幢9号,建筑面积83.34平方米,《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2326034号,东至10号、南至通路、西至8号、北至通巷。
现李特娴之子李泽森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李特娴所占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登网络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