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燕华(法院判决)

时间:2020-03-30 10:48:19   来源:本网

       申请人丁燕华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位于潮州市粤潮市场126号门市的房产,《房地产权证》列:粤房地证字第C2005459号。现丁燕华单方向我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因申请人没能提交《房地产权证》,根据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51执恢36号,现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告声明上述《房地产权证》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相关资料到我局书面反映,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发证。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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