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潮州东联络线项目建设用地实行控制的通告

时间:2019-10-28 11:26:45   来源:本网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宁波至东莞高速

公路潮州东联络线项目建设用地

实行控制的通告

潮府告〔2019〕8号

 

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潮州东联络线项目已经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关于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潮州东联络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粤发改交通函〔2018〕2882号)批复确定建设,为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用地控制区范围

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潮州东联络线途经湘桥区磷溪镇、官塘镇,潮安区金石镇(飞地),凤泉湖高新区铁铺镇(路线方案示意图见附件),全线长6.338km,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宽度26m。

项目建设用地根据沿线地形起伏及设计填挖高度、坡率等需要实行控制,以规划道路中心线两边各延伸130米为限,具体以《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潮州东联络线高速公路控制用地图》为准。

二、控制措施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控制区范围内擅自更改土地性质、转让、出租土地;未经批准不得非法占用土地并不得新建、扩建或改建建(构)筑物及搭建地上附着物;不得修建坟墓或其他定着物;不得抢种、抢栽多年生作物;不得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包括挖取砂、石、土)或改挖、回填坑塘、河渠等改变地貌活动。

三、沿线各权属人若对线路走向、控制区域有不明之处,可径到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潮州东联络线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查询。(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后径村委会对面潮漳高速管理中心,联系电话:13268260667)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通告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行为人承担。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附件: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潮州东联络线路线方案示意图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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