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交通运输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2-07-2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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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潮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潮州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2022年我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交通强市建设和建设美丽潮州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推进年度报告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按时向社会公开。

  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三)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核、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加强备案审查等事后监督工作。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公开发布工作。

  (四)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委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粤交法规便函〔2022〕7号)要求,坚持“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把审核流程和标准,从源头上防止出台排除或限制竞争的相关政策措施。

  (五)发挥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局机关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强化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合同、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防范法律风险的参谋作用,提升行业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优化提升政府服务能力

  (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本级行政许可清单、行政中介服务清单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深化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系列”、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深化“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并证、一照通行,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      

  (七)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措施,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

  (八)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照《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工作任务量化清单(2022年版)》抓好落实,不断激发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创新推出更多便民利企举措,优化服务力度,提升服务效率,努力节约群众和企业的办事时间和办事成本。

  四、推进民主科学决策

  (九)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潮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作出决策前,应当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或有关专家的意见,落实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力度和实效,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确保公众有效参与。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完善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机制。

  (十)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承办部门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目标、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并注重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工作,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

  五、加强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建设

  (十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优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执法不严、“一刀切”执法、畸轻畸重等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动,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两平台”的推广应用。

  (十二)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根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持续推动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质效,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做好新进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执法证申领发放工作,组织专项执法业务培训,夯实执法业务基础。加强执法人员应急处突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危险货物运输、非法营运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执法巡查。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创新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执法。加强国省道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提高非现场执法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五)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施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切实发挥败诉行政案件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指导作用。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十六)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持续做好常态化条件下依法防控疫情工作。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机制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六、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十七)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各类规划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推动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提质增效,增强回应关切效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风险隐患排查。

  七、全面加强行业法治宣传教育

  (十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突出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年度学法考试等,对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公路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交通行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

  (十九)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进行全员法治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为全系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二十)在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普法。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自身优势,以车站、候车亭等公共场所设置的告示牌、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固定和流动的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强化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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