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简报2014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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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2014年第2期 总第81期)
潮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4年5月16日
我市召开全市依法治县(区)办公室主任会议
5月7日上午,市依法治市办召开全市依法治县(区)办公室主任会议,会议传达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和今年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部署新一年的工作任务,各县(区)在会议上交流了新一年的工作打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爱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刘爱华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起步之年,也是实施《潮州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依法治市工作意义重大。全市依法治县(区)办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胡春华等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特别是要把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入到依法治市工作中,结合市委关于创建“粤东生态环境最佳城市”、“粤东社会治安最佳城市”的中心工作,按我市法治建设五年规划要求,做好今年的工作,不断开创法治潮州建设新局面。
刘爱华强调,根据《潮州市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安排,今年工作的主要特点是量多、面广、任务重,要从四个方面扎实做好今年的工作:一是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期完成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二是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力争通过积极实践,深入探索,为我市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探索出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三是要充分保障民生,深入探索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构建多渠道群众利益诉求表达途径;四是要加强基层普法教育工作,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在村居两委干部中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村居两委干部依法办事的水平。
刘爱华要求市依法治市办和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办要从我做起,严格要求,切实加强各方面的能力建设。要自觉学习、深刻领会“法治中国”建设的内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各县区要参照市的做法,根据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的精神,积极向县(区)委汇报,对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成员作出相应调整,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县(区)力量。依法治市办、依法治县(区)办在法治示范点、企业依法治理试点创建工作中,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方面,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积极性,确保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由市依法治市办主任许晓燕主持,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及依法治县(区)办专职副主任参加了会议。
(市依法治市办 编稿)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涉诉信访工作
依法处置信访人闹访事件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市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许光同志在4月22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法院、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涉诉信访工作的研究、部署,先后建立“诉访分离”、“分类处置”、“谁办理谁负责”三项工作机制,明确“登记”、“甄别”、“接访”、“办理”、“终结或评查”、“协调”六个工作程序,配套“司法救助”、“极端信访处置”、“信访督导”三条工作措施,加强各审判职能部门的分工协作和上下级法院、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的联动,着力在法治轨道内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今年以来,共化解重大涉诉信访案件35宗,得到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
4月2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各中级法院及广州海事法院发出通报表扬,充分肯定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处置信访人闹访事件的工作,要求全省法院借鉴潮州中院的经验做法,把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认为:潮州中院在处置信访老户闹访、滞留行为时,始终坚持依法劝导、保持克制、有理有据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采取训诫、报警方式进行处理,由公安派出所民警将信访人带走并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做到了教育为主、惩处为辅,依法保障了法院正常工作秩序。通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处置无理缠访、闹访等行为,持续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持续增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安保协调联动,要善于借鉴好的经验,总结教训,把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近日,制订出台了《潮州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规程(试行)》。工作规程包括来信办理、来访办理、信访终结、秩序维护、责任追究等内容,共有六章58条规定。工作规程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涉诉信访程序和秩序,将对提升两级法院办理涉诉信访案件的质量和法治化水平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切实保障信访人的诉讼权利和申诉权利,实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有效地将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市依法治市办 编稿)
市检察院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
今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部署的“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对信访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严把诉求关、责任关和协作关,第一季度共审查处理举报48件、控告申诉36件,化解缠访案件1宗,配合侦监部门监督立案2件,工作成效明显。
一、严把诉求关,畅通渠道理清症结。一方面,健全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制度,开通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平台、远程视频接访及案件查询专线电话,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系统。另一方面,用心倾听群众诉求,注重审查判断证据采信、适用法律、有无执法过错及司法腐败等问题,逐项分析诉求的合法合理性,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诉求。如黄某添缠访案,当事人因不服公安机关处理决定而多次上访,控申部门仔细审查材料,归纳出其赔偿请求无法全部主张、赔偿款尚未到位、对案件管辖不理解等主要诉求,遂抓住其症结所在,逐个击破,圆满解决这件跨区域的信访案件。
二、严把责任关,强化办案部门“一案双责”义务。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对于受理的来信来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移送、交办或转办,并确定专人跟进督办,掌握案件实时动态情况,要求承办部门在依法办理的同时,认真评估案件信访风险,将化解矛盾落实到办案的每个环节,努力在首次办理化解做到息诉罢访。如龚某英申诉案,申请人与原潮安县彩塘镇某五金厂及雇主陈某俊因损害赔偿发生纠纷,不服法院判决而向市院申请监督。控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落实民行科为首办责任部门,经审查后遂提请省院抗诉,并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成功将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
三、严把协作关,建立联动机制合力化解矛盾。在内部,建立健全控申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强化上级检察机关的交办、督办职能,整合全院资源,增强工作实效。在外部,与公安、法院联签《关于建立化解社会矛盾协作联动机制的工作意见》,严格执行信息通报、信访案件移送、息诉息访协调化解等制度,避免引发再生矛盾。如骆某斌申请监督一案,控申部门综合接访和初审来访材料后认为这极可能是一宗公安机关应立而不立的刑事案件,遂将其移送侦监部门,同时启动联动工作机制,与侦监部门一同到该案所在地派出所向承办人了解案情,在查实证据的基础上,认为涉案当事人郭某潮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随即由侦监部门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公安机关随后对郭某潮予以立案侦查。
(潮州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