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报简报2013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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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3期·总第78期)
潮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3年10月17 日
我市开展法治广东五年规划中期检查活动
根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布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组成调研组对我市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省五年规划》)和《潮州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市五年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爱华带领下,先后到全市一县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调研。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询问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实施《省五年规划》和《市五年规划》中期工作情况。
调研组认为,我市在实施《省五年规划》和《市五年规划》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能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司法公正、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不少先进典型,积累了丰富工作经验。
调研组根据检查的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把检查情况书面向市委报告。
(市依法治市办 编稿)
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 “法制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为落实市委书记许光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重要讲话的精神,深入开展面向基层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月份,市依法治市办牵头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制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组织了优秀青年法官、优秀青年律师各5名的宣讲团,分赴全市10所中专、职业技术院校、普通中学和小学,讲授预防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法治思想的培养以及民事法律基础知识,先后共有近6千名学生听取法制宣传教育讲座,收到较好的效果。
市依法治市办在“法制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中创新工作思路,融合了法官和律师队伍的力量,形成依法治市办牵头,教育主管部门协调组织,法官、律师积极参加的宣传教育格局。本次活动呈现四个亮点:一是突出特殊对象,在中专、职业技术院校新生中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教育。二是抓住薄弱环节,在山区、农村中学中开展法制讲座。三是尝试法制从娃娃入手,首次在小学高年级学生中开展培养法治意识的辅导讲座。四是改变单一的普法模式,加入法治思想的培养以及民事法律基础知识。
(市依法治市办 编稿)
我市组织推荐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根据广东省依法治省201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中共广东省委将在第四季度表彰全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做好我市的评选推荐工作,市依法治市办根据省委办公厅通知精神,制订我市的推荐工作方案,并报经中共潮州市委同意,成立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市纪委、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委政法委、市直工委、市司法局、市法制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推荐审核小组,由市依法治市办具体落实全市的推荐工作。
从9月11日开始,采取由市直各单位和个人自荐、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办推荐的方式,推荐出候选单位5个,候选个人9名。9月26日,市依法治市办牵头召开市推荐审核小组会议,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选出我市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1个(三环集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4名(饶平县新丰镇司法所所长卢圩、潮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邱永城、湘桥区凤新街道党工委书记林少勇、市依法治市办副科长林锦波)。会后,市依法治市办按省委通知规定,征求了组织、纪检、计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在潮州电视台、“潮州人大网”、“网上潮州”公示,同时,报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审查和市委审定。
推荐活动现已结束,市依法治市办也已经按时把推荐情况上报省依法治省办,参加全省的评选活动。
(市依法治市办 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