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2012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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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2012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部署,把握中心,突出重点,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潮州”为目标,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为载体,以“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法治创建工作评价办法为主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省法治规划》)、《潮州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市法治规划》)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创新宜业、生态宜游、惠民宜居的幸福名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落实《市法治规划》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1、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对《省法治规划》、《市法治规划》进行深入的学习,增强中层干部依法治理观念。今年,市委党校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培训,要将《省法治规划》、《市法治规划》及依法治国有关理论知识列入学习考核内容。
2、强化党内监督。一是深化党务公开工作,探索和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二是完善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制度。
3、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优化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优化和规范层级政府职责结构。做好机构编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3)大力推行审批方式创新,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机制,积极扩大县镇政府管理权限,确保下放权限的规范实施。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和调整制度以及县、镇动态扩权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职能配置。(4)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各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各级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学法,切实保证执法的规范、公正、高效。加强政府法制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要全面建立并落实,今年将全面实施《潮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5)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5、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要以司法工作机制创新为根本,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工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阳光审判、阳光检务、阳光警务和阳光狱(所)务建设。一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突出强化调解、涉诉信访和执行工作。二是切实加强阳光检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进一步丰富阳光检务内容,建立阳光检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阳光检务考评和监督机制。三是以深化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规范,逐步建立起一套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系统性和稳固性的执法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民警执法素质等级考试制度。完善执法场所设置和安全设施建设。四是加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宣传,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6、加强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一是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中的调研工作,拓宽了解真实情况的渠道,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提升履行职能水平,为政协委员开展民主监督创造更好条件。三是探索开展对县(区)委书记与县(区)长同步审计;对财政收支数额、有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和事业单位实行轮审。
7、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是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序推进村务公开和农村社区建设;继续实施“双强双促”计划,加快城乡社区建设步伐;抓好全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是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推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通过举办长短期培训班、开展网络教育等活动,加强基层干部的法制培训。三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探索,促进企业民主管理的进一步实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继续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对企业主和职工民主管理意识的宣传,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实践经验的调研。四是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我办学的工作机制,发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示范作用,扎实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8、做好依法治市工作联络员重新聘请和培训。为进一步做好依法治市工作,必须有一支善于宣传和做好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联络员队伍,市依法治市办拟于今年五月份重新聘请联络员,并组织培训,争取请省依法治省办的领导授课。
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夯实社会建设法治基础
9、建立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积极开展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市场监管体系(简称“三打两建”)活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同时,切实加强全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依法化解基层矛盾。各级各部门要关口前移,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教育调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一是切实落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签的《关于建立化解社会矛盾协作联动机制的工作意见》的有关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县(区)、镇(街道)、村(居)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落实矛盾排查相关责任制度。三是健全镇、村信息员制度,打造触及社会各个角落的动态信息网,及时、准确收集掌握各种信息,为维稳工作提供前瞻性、预警性的决策依据。
10、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农村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稳步推进镇、街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三是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制度保障建设;推进社区矫正“阳光中途之家”建设。
11、健全社会工作管理机制。一是拟订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统筹推广扩大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协调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三是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虚拟社会管理等体系。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打造潮州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12、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普法思路,开展载体多样,形式灵活的法治宣教活动。今年,重点要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作为普法对象,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稳步开展。
13、加强法治潮州的宣传报道。召开法治潮州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开展法治潮州宣传教育周活动,整合各种宣传教育资源,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氛围,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加大“六·五”普法宣传力度,重点开展企业普法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资源丰富的优势,扩大版面和增加栏目,大张旗鼓地进行法治宣传,又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举办法律文艺演出、学法书画比赛、法治灯谜等活动,宣传法律常识。要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法治研讨活动,编制出版《潮州市法治文化小丛书》第五、六期。要举办第四个法治潮州宣传教育周活动。
14、建好法治文化示范点。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潮州建设的重要内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政府其他行政执法单位,要带头抓好机关法治文化建设,以机关法治文化带动全社会法治文化建设,带动全社会依法办事、规范执法氛围的形成。韩愈一生对法治文化研究有相当高的造诣,他的法治思想、法治文化、法治理念在历史上曾产生较大的影响,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发掘和传承。“韩愈法治文化示范点”是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特色,要争取列入省级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参观该示范点,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理念。第四季度举办韩愈法治思想研讨会,营造探索研究、传承发展的氛围,大力推进我市的法治文化建设。
15、完善“法治潮州网”的宣传平台。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共同努力、建设更新,构建一个法治宣传新平台,使普法工作迈进一个崭新的局面。要在网站过去一年运作的基础上,不断修改版面,增添网站内容,使网站时改时新,内容丰富多彩,更贴近群众,成为老百姓喜爱的贴心网。
四、继续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维护民生福祉
16、继续抓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今年按照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十项民生工程,从市直有关单位中筛选一批实事项目,作为2012年市级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并在法治潮州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7、加强检查督促。按照汪洋同志关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要求,今年要把法治惠民实事作为依法治市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抓好。第一季度组织开展检查,督促市直有关单位的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落到实处,为迎接省检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五、铺开法治创建活动,积极探索依法治理新举措
18、全面铺开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按照《潮州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创建方案》)的部署,今年,我市的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全面铺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方案》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订本区域本单位的法治创建活动方案,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各依法治县(区)办公室要加强指导检查力度,推动创建活动的有效推进,各级司法局要主动承担起法治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任务,经常深入各级各部门和基层,调查了解创建工作情况,注意发现基层创建工作的新亮点、新做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第三季度,召开全市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铺开我市的法治创建工作。
19、进一步完善法治创建工作评价体系。根据《市法治规划》的安排,组织开展法治创建相关调研活动。第二季度,以法治创建活动试行方案为基础,结合三年来各法治创建先行点的经验和做法,修订《创建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修改完善《创建方案》,并以市委文件颁布实施。要起草制订《创建方案》的相关配套制度,颁布实施市司法机关、市直行政部门的法治创建工作评价标准,确保法治创建活动有章可循。按照法治广东建设评价标准,结合我市《潮州市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评价办法(试行)》,适时对部分县(区)党政班子进行考核。
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