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08-0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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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6日至8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进行了巡察。2021年10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委宣传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细推进整改

  市委宣传部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好巡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在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委宣传部情况反馈会议上,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出明确表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立行立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从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高度、从对单位发展和个人前途负责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巡察整改工作。要把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当作一剂治病的良方、一次改进作风的机会;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自我革命,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和魄力开展整改,不断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标准要求。为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部迅速成立市委宣传部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组长,部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指示,按既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承办市委宣传部整改事项等工作。第一时间召开部务会,专题研究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和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查找潜在问题,联系实际谋划制订《市委宣传部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部署、带头推动整改,坚决防止“踢皮球”“打太极”“做甩手掌柜”等形式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及“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形成上下同心、齐抓整改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主要问题,系统梳理并细化分解为10个专项32个具体问题,建立《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领导班子始终把注重质量、压实责任,作为推进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的关键所在,建立碰头会制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对整改落实难度较大、进度较慢的问题进行再研究、再布置、再落实。在压茬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基础上,2022年1月27日,部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整改指出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检查剖析、追根溯源,持续深入推动整改纵深开展。自2021年10月29日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部修订完善党内谈心谈话、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5项,成立财务审核小组等内控机构2个;已完成反馈问题整改15个,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反馈问题17个。

  二、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委宣传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着力解决机关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2021年市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部务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设议题,第三、四季度分别开展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全年组织集体学习17次,交流研讨4次,开展调研6人次、撰写心得体会10篇。把加强理论学习同中心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活、见实见效。

  2.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星带队到各县区调研《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宣传部成立专项督查检查领导小组,组织4个督查小组分赴各县区开展实地督查,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督查重点内容。市委宣传部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2021年11月1日至3日举办全市宣传文化系统《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深入开展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力”教育实践,全年举办新闻发言人、网络专业能力、意识形态巡察、采编业务、正版软件使用、文明城市创建等专题培训47场,参训6000多人次。

  3. 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标对表市委部署安排,第一时间制定《市委宣传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率先召开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总结会议。强化理论武装,发放学习书目10万多册,开展革命传统教育14000多场次,编写工作简报143期,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宣讲活动约6700场次,受众超36万人次。坚持学习与实践同步推进,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系统梳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4大项18个具体项目任务并于2021年底全面完成。充分发掘利用我市丰富的红色资源,优化提升“古城”“饶平茂芝”“潮安左联”等3条省历史文化游径,组织各地各单位到革命遗址、纪念馆等开展现场教学超2000场次,参与人数近6万人次。举办“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永远跟党走”红色广播、传唱红色歌曲快闪、录制潮州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展演等活动,在全市上下广泛唱响红色赞歌。推出小说《惊潮》、潮剧《茂芝星火》、纪录片《“战斗英雄”麦贤得》等红色文化精品,推荐用好《潮州红色文化丛书》《潮州左联六杰》等红色书籍,策划举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党史文献展、红色革命史展、“潮州映日红”主题展等展览,广泛开展致敬英雄模范、“红色情怀”征文、“看电影、学党史”、“为你朗读”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光辉历程润化人心、滋养灵魂。

  4. 切实增强班子统揽全局能力修订完善《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会议制度》,巡察整改开展以来,凡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均由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部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上报部务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统筹谋划新一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切实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重点工作的前瞻性研判,科学编制好年度业务开支预算,有效减少预算外临时增列的专项经费。成立市委宣传部财务审核小组,明确要求经财务审核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事项,才能作为部务会讨论研究议题,明确涉及财务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人统一向部务会汇报,具体用款科室作补充说明。

  5. 发挥充分意识形态领域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强化部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星为组长,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组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部机关及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召开新闻宣传工作例会、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14次,听取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工作汇报,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基层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动态,化解、处置各类意识形态安全隐患。认真督促指导各县区党委宣传部牵头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举办潮州文化论坛、“潮智汇”文化沙龙,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巩固舆论阵地建设,拓展网络宣传阵地。加强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工作,围绕“十四五”规划、营商环境等主题,统筹人行潮州分行、市统计局等部门发布权威信息。2021年新闻发布会场次为10次,较2020年提高100%。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督查的机制建设,认真对每轮巡察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再研究再分析,提出问题整改工作建议并及时向被巡单位反馈,定期督促跟进整改情况。

  6. 大力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坚定“四个自信”,奋力打造文化强市建设标杆。启动2022年度潮州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征集评选,遴选一批较好选题进行创作。顺利出版《潮州文化丛书·第一辑》、红色长篇小说《惊潮》、纪录片《人民英雄麦贤得》、现代潮剧《茂芝星火》、图书《国家人文地理·潮州(修订版)》,图书《潮州赋》、书法集《韩祠集珍》进入出版印刷流程,启动编纂出版《潮州文化丛书·第二辑》。积极发展群众性文艺创作,组织开展2021年潮州市“美丽乡村入画来”美术创作下基层采风活动(目前已举办2期)、2021年潮州市群众戏剧曲艺作品改稿会暨红色文化采风活动、中央红色交通线(南方线粤东段)调研采风活动、饶平文学作品改稿会等创作活动。

  7. 扎实推进文化产业改革发展。编制《潮州市“十四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统筹推进潮州市“十四五”时期文化建设的总体安排,积极推进、指导、督促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创新潮州文化讲述方式,策划打造舞台剧“大美潮州”、建设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平台(首期)项目,举办“潮智汇”潮州文化沙龙、“潮美汇”潮州市文化集市、潮州文化大学堂等。积极推动市电影公司、潮州影剧院改制转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系统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人。2021年先后印发出台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播音主持、出版、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等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和实施方案内容,进一步调整完善各专业评委会专业设置,系统共有45人获得职称晋升。

  8. 加大对基层文艺宣传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对各县区委宣传部在潮州文化品牌推广、城市形象对外宣传方面的指导统筹,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星同志带队到市直宣传文系统各单位以及各县区开展调研指导。加强宣传资源对接,将外宣工程下沉县区,协同配合做好媒体记者莅潮采访服务管理工作,更好挖掘县区本土特色宣传亮点,推动基层主动打造外宣窗口,推出了央视财经频道“百年百城 潮州篇”、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我的美丽乡村》等系列宣传,提升县区对外宣传曝光度。

  9. 统筹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制定印发《潮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工作意见》等媒体融合相关文件,进一步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流程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快融合步伐,建设新型主流媒体。加强对潮安区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支持指导。潮安区融媒体中心已正式挂牌,并通过建设潮安应急广播系统、开通潮安融媒中心抖音号、加强潮TV客户端建设和本土新闻采编等手段提高传播效果,实现区级融媒传播事业的稳步推进。

  10. 切实履行“创文”牵头责任。一是成立潮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并结合创建工作重点任务相应成立9个专项工作组,各县区也相应成立创文工作分指挥部。印发《关于市领导和单位包联街道(镇)、社区(村)落实创卫创文工作任务的通知》,建立创文创卫四级包联制度。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早巡查”工作的通知》,建立创文“早巡查”制度,共开展创文“早巡查”36次,推动469宗创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和业务指导,举办实地点位考察、网上材料申报、志愿服务工作等12期业务培训班,提升创文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编印《潮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引手册(实地考察点位标准)》手册及卡片,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实地考察点位打造提升工作。三是组织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进行自查自评,要求各县(区)、镇(街)、村(居)严格对照《评估体系》建立实践站工作台帐,成立督查小组不定期进行实地督查,并对存在问题组织“回头看”,形成逐级检查、上下联动、层层压实工作机制。

  (二)着力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廉政风险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1.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一是成立市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完善制定《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压紧部机关和宣传系统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认真落实《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市委宣传部直属机关党委贯彻落实<潮州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21-2023年)>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落实。研究制定《2021年市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时修订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将新设立的科室纳入防控清单中。三是制定《市委宣传部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对党员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公开曝光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重大节日前以提醒函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四是研究制定《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对党员干部工作思想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达到沟通思想、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2. 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一是重新修订市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公务接待费用实行总量控制,不得超过预算控制数。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手续,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有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组织各科室同志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二是严格对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核把关,杜绝列支任何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切实做到专项专用。三是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严禁大额开支使用现金支付结算。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要求执行,除该办法规定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内容外,确有特殊情形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承办人应说明原因并报分管财务的部领导批准方可使用现金结算。四是进一步加强费用报销审核把关,要求一切报销单据须签明经手人、证明人,办公室主任审核,经分管副部长审批后才能报销。报销的单据应是发票或财税机关监制的有效票据,报销单据凭证送审批时,需同时提交项目相关方案(包括预、结算方案或明细单据)及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对报销单据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财务人员全部拒绝办理。

  3. 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一是认真对照最新政府采购品目分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坚决杜绝“应采无采”情况发生。二是结合《关于印发<潮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修订市委宣传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面完善资产清查盘点登记工作机制。个别在机构改革时未及时分割的固定资产已清理追回。

  (三)着力解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 着力增强党建主责主业意识研究制定《市委宣传部直属机关党委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建立部务会和机关党委定期学习和研究有关党建的工作机制。

  2.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一是常态化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规范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二是对标对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有序推进党史学习、宣传引导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充分发掘利用我市丰富的红色资源,建立红色资源保护目录,开展红色革命遗址普查,推进涵碧楼革命纪念馆等重点保护单位修护工作,推出小说《惊潮》等红色文化精品,讲好红色故事,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3.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组织人事干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自觉性。对交流任职不满2年的考察对象,严格落实延伸考察,提升考察谈话质量,提高选人用人的民主程度。二是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标准,对人事档案资料开展全面整理归档,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三是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全面领导,常态化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管理,2021年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市委宣传部全程派员监督检查。2021年5月,指导监督市广播电视台完成岗位竞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确保岗位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四是进一步完善专家学者理论宣讲、潮州文化研究、新闻发言人等专家人才库建设;及时调研分析全市宣传队伍的年龄、学历、职级和专业技术等情况,撰写《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针对基层宣传队伍力量薄弱等问题,探索进一步加强宣传人才队伍建设的方法和路径;强化宣传思想战线队伍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增强“四力”教育实践,选派一名副科长到省委宣传部跟岗学习,积极争取上级部门下派干部到县区党委宣传部挂职交流。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着力打造讲政治、守纪律、强作风的模范机关

  市委宣传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巩固提升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深化标本兼治,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着力打造讲政治、守纪律、强作风的模范机关,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宣传思想文化各项工作守正创新高质量发展。

  一是增强思想自觉,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和“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以更严格的标准、更务实的作风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好做实做细,改不到位坚决返工,不达标准决不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坚持一抓到底,完成整改任务,在扩大成效上下功夫。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立行立改和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巩固整改阶段性成效与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推进机关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内控管理,着眼于“长久立”,着力在制度建设和流程规范等方面破解难题,从制度机制方面找出“病症”、堵塞漏洞,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把整改落实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

  三是激发持久活力,推动宣传工作再谱新篇。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一轴两带”区域发展格局、“四个打造”奋斗目标和“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同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始终坚持与党同向、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中;牢记嘱托、勇担使命、起而行之,为在更高起点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奋力谱写现代化潮州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舆论支撑和精神文化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2281403;邮政信箱:潮州市枫春路市委大楼三楼市委宣传部办公室;电子邮箱:czsxcb306@126.com)。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2132335(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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