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许玩琴和许从胜生前共同共有,以许玩琴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南春路振德街龙舌舟巷一幢503房,建筑面积63.1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1215444号,四至:东至502房;南至502房、梯间、空间;西至504房、梯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许玉莲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日